1、和解。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3、诉讼。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为了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病人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可以申请法医临床鉴定。此鉴定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由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医鉴定机构做出。法医鉴定机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抽签确定。选择法医鉴定机构不受地域限制。
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医患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医疗纠纷案件的程序和过程。医疗纠纷诉讼说通俗一点就是打医疗纠纷官司,往往是在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的最后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诉讼与协商、调解相比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诉讼体现国家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权威性,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有力的程序。另一方面,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一个最严格的程序,也是一个最繁琐的程序,与协商调解相比耗时、费力,且需要诉讼成本支出。
综上所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的具体解释,医疗纠纷比较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和解,也就是私下和解不会涉及到法院,比较权威的处理方式就是诉讼了,法院判决是哪一方的责任,怎样合理赔偿。如果您还有医疗纠纷的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