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胃溃疡她死在了医院鉴定结果: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2-12-2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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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金黔在线讯一名66岁的女患者因腹部疼痛住进贵阳某大医院,医生先是说她得了胃癌,动手术切除了她的大半个胃,后来的化验结果却显示她患的是胃溃疡。住院期间,患者突然去世。医患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医疗鉴定书认定:院方存在涂改病历等问题,该病例属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金黔在线讯 一名66岁的女患者因腹部疼痛住进贵阳某大医院,医生先是说她得了胃癌,动手术切除了她的大半个胃,后来的化验结果却显示她患的是胃溃疡。住院期间,患者突然去世。医患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医疗鉴定书认定:院方存在涂改病历等问题,该病例属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切了大半个胃 确诊却是胃溃疡

8月2日上午,贵阳市民徐亚刚一家十来口人头绑孝带,手举母亲白庭华的遗照,来到贵阳某大医院悼念母亲。15岁的养孙小铃铛说:“今年3月20日,奶奶喊肚子疼,并且吐血不止,我连忙拨通急救电话,将奶奶送到医院抢救。”

3月21日,在北京工作的徐亚刚接到医院胃肠科主任王某的电话,说其母可能患有胃窦癌,病情严重,必须马上做手术,要求他立即赶回贵阳。

由于当时北京至贵阳机票已经售完,徐亚刚在电话里同意了手术。手术于21日进行,等到23日下午4时徐亚刚赶到医院时,他得知母亲的大半个胃已经被切除。

3月28日,胃切片化验单检验结果显示,白庭华实际所患的是胃溃疡。通过随后的治疗,白庭华的病情逐渐好转,4月6日下午,她由重症监护室转至胃肠科继续接受治疗。

一夜之间 她成了植物人

4月6日晚9时左右,白庭华因不断咳痰显得烦躁不安,徐亚刚找到管床医生,医生便为白庭华注射了10毫升安定。

到了第二天凌晨6点左右,徐亚刚忽然发现母亲病床前的血压仪标注迅速下降,他立即飞跑出病房喊来医生。一小时后,白庭华再次被推出抢救室时,已经昏迷不醒。4月28日所作的脑电图确认,白庭华成了植物人。

医疗鉴定有结果 病人突然辞世

“明明看到母亲病情已好转了,怎会忽然就变成植物人?”徐亚刚悲痛之余开始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此时他为给母亲治病已花费20余万元,只得前在北京、广州等地筹钱。因未能继续交费,住在医院的白庭华被停药。

6月7日,贵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院方在纠纷发生后,出现病历涂改、抢救纪录紊乱、观察病情不够严谨等问题,负次要责任,本病例属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鉴定出来后,医院开始为已经停药22天的白庭华重新用药。

面对该鉴定,医患双方均提出质疑,并申请省级复议。正在徐亚刚继续在外地筹钱时,白庭华却于7月28日在医院辞世。

8月2日,徐亚刚对记者说:“当时我赶回贵阳,立即要求取走尸体进行尸检,而院方却坚持领走尸体需要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我咨询省民政厅,均表示没有该规定。直至今日,我们都未能见上母亲一面。”

院方:通过法律解决

针对此事,该医院胃肠科主任王某表示:“病人去世家人的悲痛能够理解,但鉴定书所称的病历被涂改一事并不全部属实,那只是医生笔误后正常的涂改。”

该院宣传科一位负责人认为,“既然已是一起医患纠纷,要回死者尸体的程序应该与一般情况有所不同。”他表示,医院目前正在申请更高一级的医疗鉴定,“目前一切正在通过法律解决,法律结果出来前,院方不便表态。”



作者:胡雪乔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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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医疗事故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但定责医院方为次责。
身份证、鉴定书、民事起诉状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即可。
做医疗事故鉴定九院可以吗
你好,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出院半月后到医院复查,找到医院,医院让做医疗过错鉴定,要做医疗事故鉴定,还是要做医疗过错鉴定。
你好,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需要结合病历分析医方过错程度,先复印封存病历,可起诉要求赔偿,建议选择医疗过错鉴定,可电联说明详细情况。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建议诉讼
你好,你遇到什么问题具体讲一下
您好:小区无红绿灯十字路口电动车与小车相撞的主要责任判定,需依据双方的行驶行为及相关让行规则等来综合
您好:这种情况通常会构成不当得利,严重时或涉及违法。关于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彩礼这个是要根据多少来定,也要看发生的事情我会指导处理,要回复一下
你好,你想解决什么法律问题呀,具体描述进一步给出方案
你好,可以先双方协商沟通,不行可以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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