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如何索赔
更新时间:2012-12-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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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如何索赔案情介绍:朱某、马某夫妻诉称,2007年8月25日晚,朱某到平谷某医院住院准备分娩。次日凌晨5时25分,剖腹产一足月男婴。婴儿出生后没有哭声、肤色青紫、无呼吸、心律不齐等,助产护士不知如何处置,才急忙找产科医生及儿科医生进行抢救。7时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如何索赔
案情介绍:朱某、马某夫妻诉称,2007年8月25日晚,朱某到平谷某医院住院准备分娩。次日凌晨5时25分,剖腹产一足月男婴。婴儿出生后没有哭声、肤色青紫、无呼吸、心律不齐等,助产护士不知如何处置,才急忙找产科医生及儿科医生进行抢救。7时,婴儿抢救无效死亡。经平谷区医学会及市医学会鉴定,认定新生儿出生时为轻度窒息,复苏的成功率较高,医方的医疗过失是本例新生儿窒息抢救无效并最终死亡的主要原因,胎儿脐带过短、缠绕左腿1周,第二产程偏快和新生儿窒息也有一定关系,并最终认定本医案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平谷某医院负主要责任。朱某、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20万余元。
11月6日8时10分,在平谷法院第5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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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后身上发紧强救无效死亡怎么办
一、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医疗行为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新生儿出生死亡赔偿案例
需要医学会出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报告,婴儿尸体暂时不要火化,出生既有生命成为法律认可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