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死亡伤害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1-04-13 13: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医院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医院过错导致患者死亡的应当对患者进行赔偿。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医疗侵权死亡伤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侵权死亡伤害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四)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五)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六)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八)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十)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二)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医疗侵权死亡伤害赔偿标准

  二、医疗侵权责任构成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

  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三、医疗侵权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规定,医疗侵权行为的赔偿可以按照该解释计算。找法网小编的介绍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疑问的话,请来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913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以外伤害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医疗侵权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
本律师专做医疗案件。
医疗侵权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
还要结合产妇的户籍性质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本律师专做医疗案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人生伤害死亡赔偿标准
构成雇佣关系,需按城镇标准理赔
我是三级残疾人,坐火车能打折吗?
残疾人坐车主要的优惠政策如下:1、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医疗事故致死如何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致死如何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
怎样才能投诉网约车平台?
平台之间的合同对此是否进行了约定?网
12315能解决未成年退款3700吗?
你好,可以12315投诉
工厂每日上班超过11小时,并且是无偿要求加班,合法吗?全日制小时工急辞,需要扣除多少钱呢?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平台给我退款了东西没有寄回去,现在商家没有通过平台打电话叫我退款,还说我不退款就走法律程序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公司综合评估无法胜任这份工作,需要回去培训从新上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或上岗考试
你好我房子首付付了然后也过户了但是房东怎么都不给我钥匙我可以叫开锁然后我违法不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