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统计局官方公布数据以及《2009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或2010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2009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1.56元 /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566.9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06.95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388.47元/年;
职工平均工资24816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