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19-09-1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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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自己的人生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比较关注于赔偿的问题。然而每一世故的赔偿标准又是不一样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也是每年都有在变化的。那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医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医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不超过10%。

  三、2019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6、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7、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8、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9、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医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医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和2019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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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差错经济赔偿标准,上限是多少
<p>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p><p>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p><p>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p><p>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p><p>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p><p>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p><p>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p><p>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p><p>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p><p>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p><p>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p><p>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p>
59岁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以下补助: 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足疗店意外烫伤客人有法律赔偿标准吗?
烫伤赔偿标准是,侵权人赔偿受伤者的鉴定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及致残前所扶养的不具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基本生活费;只要烫伤构成轻伤程度,侵权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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