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代理词

更新时间:2013-08-13 17: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本案经《西安市医学会西医鉴〔2008〕015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本病历属于贰...

  本案经《西安市医学会西医鉴〔2008〕015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本病历属于贰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孙春诉西安XX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受本案原告孙XX的委托及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孙XX诉西安市XX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2003年8月23日,患者孙XX以孕39周到西安市XX中心医院住院生产。在产前检查报告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min-1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的情况下,XX医院未履行如实向患者告知义务,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拒绝产妇剖宫产的合理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已明显出现异常监护结果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导致胎儿重度窒息、­内出血并脑疝、缺血缺氧性脑疝(重度)等,于出生后10小时死亡。

  代理人认为:

  一、XX医院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对已明显出现的特殊病情及其特定风险未向患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构成明显过错。

  患者孙XX为大龄初产妇,早在2007年6月16日,XX医院在为患者孙XX的B超检查中就已检查出胎儿脐绕颈。此后,这种情况一直未能消除。至临产前三天的8月20日,检查报告仍为胎儿脐绕颈、缺氧、胎心率120次.min-1等胎儿宫内窘迫症状,门诊也曾给产妇进行了三天的吸氧。但在8月23日宫缩开始后住进医院待产时,接生医生明知上述情况,却刻意隐瞒了在这种已出现的特定情况下阴道产对胎儿的巨大风险和不利后果,未如实履行向患者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具有明显过错。

  二、XX医院剥夺患者对分娩方式的选择权,拒绝患者实施剖宫产的正当合理的要求,对造成新生儿死亡负有过失。

  在产妇孙XX进入产房后,产妇及其家属一再要求实施剖宫产,但均遭到接生医生的拒绝。在胎儿脐绕颈、宫内窘迫状况下,接生医生理应预见到阴道产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理应懂得分娩方式的选择对胎儿的重要影响,理应放宽剖宫产指证,尤其是理应尊重产妇及其家属要求剖宫产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但接生医生仅因为麻醉师未上班而粗暴拒绝患者及其家属实施剖宫产的正当合理的要求,剥夺患者对分娩方式的选择权,对造成新生儿死亡负有明显过失。

  三、XX医院在产妇生产过程中已出现明显异常监护结果的情况下,未及时的采取正确措施,是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内出血并缺血缺氧性脑疝直至死亡的直接原因。

  据XX医院孙XX“产程进行纪录”记载,2007年8月23日下午9时,产妇孙XX宫缩开始。晚11时,胎心142次/分。至24日0时30分,胎心已降至126次/分,且宫口并未完全打开。由于产前胎儿脐绕颈并严重宫内窘迫,此时接生医生理应立即采取剖宫产,以保护胎儿。但XX医院的接生医生却未采取任何措施。至40分钟后的1时10分,胎心已降至70次/分,XX医院的接生医生仍旧听之任之,仍未果断采取任何立即结束分娩的抢救措施。直到1时40 分,胎儿才通过胎吸术娩出,前后耽误有效的抢救时机整整1小时零10分钟。故XX医院对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内出血并缺血缺氧性脑疝直至死亡负有直接过失,理应承担完全的过错责任。

  四、XX医院“产科入院知情同意书”,是每一个正常产妇入院时都必须填写的格式文件,其中并没有告知且丝毫未提及产妇孙XX胎儿脐绕颈并严重宫内窘迫状况下阴道产的特殊风险。手术同意书也不等于免责书。故XX医院关于“患者已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医院不负任何责任”的抗辩理由完全不能成立。相反,该“产科入院知情同意书”有力证明,XX医院并未向患者孙XX如实告知胎儿脐绕颈并严重宫内窘迫状况下阴道产的特殊风险,未告知产妇行使阴道产还是剖宫产的选择权,未制定阴道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防范抢救措施和对应预案。并有力证明,产妇及其家属完全同意在产程中根据需要随时采取包括剖宫产在内的任何防范抢救措施,在出现胎儿严重危机的状况下未及时果断的采取断然措施以抢救胎儿生命的责任,完全应由XX医院承担。

  代理人:高西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248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从常识性的角度理解,阑尾被切除后,就不存在反复发炎的问题,建议你找个医学专家详细咨询一下,如果可能涉嫌医疗事故,你们可以向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有可能按照农村标准计算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因存在利害关系,你可申请该鉴定机构回避,并要求重新协商指定其它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遇困难,可随时与我联系。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医患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医务人员需说明病情,告知风险,患者需配合治疗。具体操作包括:医务人员详细解释病情,制定合适治疗方案,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双方共同遵守治疗计
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医疗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需依法计算。具体操作为:1. 确定被扶养人是否符合条件;2. 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3. 根据被扶养人年龄确定扶
医疗事故鉴定多久可以出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45天出结果。具体流程包括:提交鉴定材料、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出具鉴定书。如双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鉴定期间需配合医学会调查,确保鉴定
髋关节置换术后损伤神经导致肌力1级可以维权吗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我想问下医疗的事怎么处理,
你好,医院承认是医疗事故吗
西安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程序:1、原告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2、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3、当事人按照法院通知参加诉讼;4、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未婚先孕手术后因手术发生意外男方需要担责么
未婚先孕手术后发生意外,男方可选择协商或诉讼处理。协商可快速解决问题,减少纷争;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明确责任,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判决。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