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延误治疗无证据 患者起诉赔偿被驳

更新时间:2012-12-26 16: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北京的张先生因左手挤压受伤到丰台医院治疗,可治愈出院后左手仍无法正常活动,经询问医院,得知还得进行二次手术。张先生认为,他是在医院诊断为痊愈的情况下停止治疗的,如今才告知需二次手术,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因此,张先生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其后

  中国法院网讯 北京的张先生因左手挤压受伤到丰台医院治疗,可治愈出院后左手仍无法正常活动,经询问医院,得知还得进行二次手术。张先生认为,他是在医院诊断为痊愈的情况下停止治疗的,如今才告知需二次手术,已经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因此,张先生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其后续治疗费等损失8万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张先生无据佐证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7年10月7日,张先生因“左手机器挤压疼痛、出血、活动受限2小时”入住丰台医院骨外科。入院诊断为左手挤压毁损伤;左第1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2、3、4掌骨开放性骨折;左第5掌指关节脱位;左手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入院后经必要的检查,丰台医院为其进行了手术及术后治疗。2007年10月23日,张先生出院。

  张先生称其出院后发现左手第1、5指无法正常活动,就找到医院,医院这才告诉他还需要二次手术。张先生认为,其是在医院诊断为痊愈的情况下离开医院、停止治疗的。当时医院未告知需要二次手术,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间,侵害了其权益。如今需要手术,医院应当承担手术费用。因此,张先生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后期治疗费、误工费、交通通讯费共计31204元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

  开庭审理时,医院辩称,张先生目前的症状是因其所受严重外伤造成的。我院告知张先生二次手术不是在其出院后,在手术前的告知同意书中已经告知。我院整个医疗过程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更不存在“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之说。张先生的起诉无理无据,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丰台医院的上述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本医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其中专家分析意见认为:目前患者手功能受损为原始损伤严重及术后肌肉肌腱粘连、瘢痕挛缩、后期功能训练不足所致。

  另查,丰台医院在为张先生手术前已告知其需要二次手术。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专家分析意见:张先生手功能受损为原始损伤严重及术后肌肉肌腱粘连、瘢痕挛缩、后期功能训练不足所致。现张先生认为丰台医院延误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其不能提供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不予采信。故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医院的误诊导致病情加重,延误治疗,可以要赔偿吗
医疗行为过错,导致严重不良后果发生并构成伤残,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建议和医疗专业律师面谈。
县医院误诊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患者加重病情,现在还没脱离危险期,可以上告医院吗?
你好,属于误诊,涉及数万元赔偿款,协商不成只有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医疗过错合理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意识到是骗子后,先在平台解除绑定。一般若没进行异常操作,资金安全有保障,但以防万一,可修改支付密码等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4分钟前
这种情况确实需要尽快处理,避免将来在办理各类手续时遇到麻烦。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打字不方便的话,咱们可以语音沟通。您先把遇到的法律事儿跟我说一下,咱们看看怎么解决。要是您觉得语音也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身份证系统过不了可能是身份信息有误、存在不良记录或者系统本身故障。你先确认下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一般情况下,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出钱。若该精神病人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治疗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16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一般不能限制其外出去远的地方打工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