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擅给病人输人血白蛋白 病人染丙肝

更新时间:2014-08-18 10: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导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导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案例回放:

  因交通事故受伤,医院却在诊疗过程中,擅自为患者输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且事前告知说是营养品,没任何副作用,之后患者患上丙型肝炎,构成二级伤残。患者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4月22日,南阳市唐河县法院一审判决唐河县中医院败诉,并向患者补偿医疗损失20万元。

  一、交通事故受伤,医院擅给患者输血被感染

  丙型肝炎: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主要经输血,针刺,吸毒等传播。丙型肝炎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和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

  2002年9月5日,家住唐河县的郑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在某中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当天检查,郑某肝、肾功能均正常。同年9月8日,该院在没告知郑某及其家人的情况下,为郑输入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一瓶。告知说是营养品,且没任何副作用。同月25日,因郑仍处昏迷状态,在家属要求下,郑转入市中心医院治疗。

  市中心医院检查,郑某肝功能显示不正常,随转入该院内科调理肝功能。2004年4月5日,市中心医院确诊:郑某为丙肝肝硬化。 2007年11月9日、2011年8月19日,经北京302医院多次诊断,郑均为肝炎肝硬化丙型活动性,腹水。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能患上肝炎?郑某的亲属到某中医院查阅郑当时的住院病历时,才知道该院曾为郑输入人血白蛋白的事实。他们认为,某中医院为郑某输血液制品,是导致郑患丙型肝炎的唯一途径。

  二、索要百万元赔偿,医院称已过诉讼时效10年

  人血白蛋白:是临床急救的一种特殊药品。适应证: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压升高。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等。

  2011年11月,县卫生局委托市医学会,对郑某与某中医院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市医学会鉴定结论认为:本病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现有证据尚不能确定。经鉴定:郑某伤残程度已达二级。而郑某认为:中医院在向其输入人血白蛋白时,未征求他的意见,也没有给他讲解用药风险提示,造成他患丙型肝炎致二级伤残,遭受这十多年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极度痛苦,严重侵害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健康权。2012年5月15日,郑某一纸诉状将某中医院告到法院。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唐河县中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27078.88元。

  对此,中医院辩称,医院对原告的救护符合诊疗原则,没医疗过错;对原告输入的人血白蛋白系国药准字号药物,无禁忌证。医院对原告的救治符合医疗原则,丙肝传播途径较多,不能确定是该院的医疗行为造成;再者,医院对郑某的治疗行为已经过去十多年,郑并未到医院反映和索赔,现在却起诉到法院,即使医院有过错,按照法律上人身伤害索赔时间为一年的诉讼时效之规定,郑某的起诉也已超过诉讼时效10年,法庭不应再保护,请求法庭驳回起诉,判决原告败诉。

  三、法院判医院败诉,讼诉时效之争原告胜出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唐河县法院经两次公开审理后认为,原告因交通事故入住被告处住院治疗,被告在治疗过程中,未告知原告或其亲属使用同种异型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或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的情况下,给原告输入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显属不当,因人体感染丙肝的途径较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给原告输入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是造成原告患丙肝的唯一途径,但也不能排除原告因输入血液制品感染丙肝的可能性。

  另外,原告从发病至主张权利之间跨度时间较长,使被告中医院无法查证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的来源,且是否合格无法确认,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适当予以补偿。

  被告称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丧失了胜诉权,但原告称,其自2011年9月查阅2002年9月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在被告处住院时的病历,才得知被告曾给原告输入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的事实,原告于2012年5月诉至法院,主张权利,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要求赔偿不得超过一年的期限,故被告该辩称理由法庭不予采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请问医院给病人输液到最后一瓶后病人突然全身抽搐,这问题医院该怎么给病人解决医疗赔偿金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三、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若暑假工工作具有临时性、灵活性,每天工作时间较短,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一般属于非全
若手机分期利息超出法定利率上限(当前为LPR四倍),可要求调整或退还超限部分,协商不成可向银保监会投
你好,建议和商家协商解决。若与商家协商无果,打开拼多多订单页,点击“申请售后”,选择“退货退款”,并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8分钟前
公司无权擅自扣除工资作为损失赔偿,需依法处理。建议您咨询劳动法律师维权。
孙志军律师
孙志军律师
13分钟前
你好,是多笔还是一笔转账?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8分钟前
根据《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学校组织学习每天11小时且周末无休可能违法,建议核实具体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