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女童呕吐发烧住院2小时死亡
更新时间:2012-12-26 16: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祁阳籍2岁女童呕吐发烧入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女童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经过祁东县归阳司法所人员的耐心调解,这起跨区域重大纠纷在三天内得以成功化解。1月30日(正月初五)17时许,永州市祁阳县未满2岁的小女孩石某因呕吐、发烧等症状入住祁东县某医院诊治,2小
祁阳籍2岁女童呕吐发烧入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女童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经过祁东县归阳司法所人员的耐心调解,这起跨区域重大纠纷在三天内得以成功化解。
1月30日(正月初五)17时许,永州市祁阳县未满2岁的小女孩石某因呕吐、发烧等症状入住祁东县某医院诊治,2小时后,石某在治疗过程中不幸死亡。死者家属认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转眼间就死在医院里,完全是医院不负责任的结果,要求医院交出主治医生,并提出高额赔偿。22时许,祁东县归阳镇司法所长谢芳盛和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赴医院,调查情况,安抚死者亲属。通过耐心劝慰,群情激愤的场面初步得到控制。但善后协商却遇到了诸多问题:一是死者生前一直是由姨母带着,亲戚在现场相互埋怨、指责,乱成一团;二是石某死因不明,且亲属方拒绝进行
司法鉴定,咬定是医院治疗不 当致死。而院方则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协商到凌晨5时,也未达成协议。
1月31日上午,谢所长再次组织纠纷当事双方召开调解会。纠纷双方仍旧在事故原因、责任及法律适用等关键性问题上各执一词。院方坚持:石某的死因应进行科学鉴定,即使鉴定院方有责任,在适用法律上也应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死者亲属认为:无需作任何鉴定,责任显然在院方,应适用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额。面对两种完全相左的意见,谢芳盛与派出所民警依据事实对死者亲属方几个关键人物分别展开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艰苦劝慰和解释,终于在是否鉴定和补偿方式上达成了共识:双方同意对死者死因不作鉴定,院方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死者亲属方一定的
经济补偿。在谢所长真诚、耐心和责任的感召下,1月31日深夜,双方最终同意参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补偿金。2月1日上午10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院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36700元,死者后事交由其亲属办理。至此,一起跨区域重大医患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