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霜染华发。
1985年5月10日,一场车祸改变了侯申锁的命运。用他的话说:“这18年我就干了一件事――打官司,无穷无尽地打官司。”
当年,侯申锁因车祸导致肢体多发性骨折,入住宁夏某医院接受治疗。手术后,侯申锁出现关节功能严重障碍,不能行走。1986年9月,他在北京积水潭医院接受“左膝关节松解术”,手术过程中医生发现他左膝交叉韧带及外侧半月板缺无,并出具了一份证明。这时,侯申锁意识到可能是先前他所就诊的宁夏某医院大意,将自己的前交叉韧带误切。
从1987年开始,侯申锁长达18年的漫漫维权路开始了。他先向自治区某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不满意结果,又向自治区卫生厅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复议。此后,侯申锁多次向自治区卫生厅就1988年的医疗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直到2001年12月,自治区卫生厅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再次书面答复侯申锁“维持原鉴定结论”。2003年1月,侯申锁向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自治区某医院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1万元。同年5月,西夏区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学鉴定,鉴定认为自治区某医院在对侯申锁的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将其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误切,加重侯申锁损伤的后遗症。2003年12月,这场长达18年的纠纷终于找到了说法,西夏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自治区某医院赔偿侯申锁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万余元,以及相关司法鉴定等费用12975元。
然而,这场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并没有划上句号,治疗医院始终坚持其“前交叉韧带不存在误切”的鉴定结果,自2003年至2005年,侯申锁为讨“公道”仍在四处上访求助。
从侯申锁的事可以看出,医疗官司的确难打,难就难在历时长、费用高、赔偿不如意。(记者 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