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院配备“高级武器” 只因防止医闹
更新时间:2012-12-26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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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这个东莞市政府
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这个东莞市政府出台的规定曾引起众多网友非议。东莞市卫生局方面日前对此明确回应称,该局赞成和支持这一规定此举是为对付不法分子。
医院配置鱼叉状长、短棍、催泪喷雾器,如此高级别的医院武装,全世界应属罕见。东莞卫生局解释有词:是为对付不法分子的。但从
国家制度上看,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没有此项功能,也没有此项权力,何谈”对付不法分子“?从法制的角度上看,惩治违法分子也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司法单位的事情。东莞出台的这个《医疗安保实施意见》,应该是一种简单幼稚的“拍脑袋”行为,是一种鼓励医疗单位成为“不法分子”的行为。救死扶伤的医院,配备如此“武力装备”,成何体统?不但不利于医疗事业的和谐发展,还有可能制造更大的社会矛盾,应该立即取缔。
医患纠纷,或者说医闹纠纷,确实有很大的不和谐因素。影响了医院的声誉,甚至导致产生公众和医疗单位的矛盾。但简单出台这样的《意见》,或者说只从“保卫医院”的角度做出这样的规定,设置这样的“堡垒”。用“霸王条款”来解释都言之甚微,完全可以说是“强权医疗”。出了
医疗事故,就用武力解决,这样是可以起到“保护医院”的作用,但患者的合理诉求恐怕就要大打
折扣了,“枪杆子里出政权”吗。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从正常的情况看,多是医院的误诊、误治后而发生的。这样看的话,这个《意见》在“保卫医院”的同时,还有保卫“医生误诊、误治”的嫌疑。一次次的医疗事故之后,出台这样的《意见》,应该是推脱责任的霸权制度。这样的制度建设,无论从医疗机构看,还是从法制的层面看,都应该是一种倒退。
想着法子解决医患纠纷;想着法子解决医闹问题。倒不如想着法子把医疗事故消除;倒不如想着法子把医德、医术提高。看病托关系、送红包,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种事情老百姓知道,医院也知道,医疗主管单位也知道。哪个患者如果没有这种社会关系,得到的救治情况大概应有所不同,医疗事故的发生几率也就会大一些。没有拿到“红包”或别的什么“好处”的医生,给患者看病的心情肯定不一样。这种已经公开的秘密,已经人神共知的情况,难道东莞卫生局丝毫不知?其实医患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医院,就在于医生,难道东莞卫生局丝毫不知?不去从源头上治理,而是想着法子“对付不法分子”,对付被误诊、误治的患者,可见东莞卫生局的治院方略是多么短视。
最后建议东莞市民,在看病的时候,都带着防毒面具,免得被催泪喷雾器伤了。医院那个“鱼叉状”的凶器如何防备,暂时没有想到好的方法,东莞市民自己好好保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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