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更新时间:2015-04-1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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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它有什么特征,它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与你一起来看看这些法律知识。

  一、医疗事故罪的概念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特征

  根据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即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师技能,并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

  从事医师执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取得医师资格证;注册,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主要包括: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检验理疗病理人员等。

  三、医疗事故的主观特征

  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医疗事故罪的客体特征

  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五、医疗事故罪的客观特征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1、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人不细致,不按时巡视病房,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失去抢救的机会造成病人严重不良后果。例医生、护士、其他人员。

  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国内尚未应用的新技术,无充分准备、无完整实施方案、又无实验依据。

  在诊疗过程中,遇到疑难重症,诊治医生既无经验,又不请示上级医生,主观臆断或不执行上级医生的指导;或者上级医生敷衍推诿,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

  违反诊疗操作常规,造成不良后果。例检查不认真,切错肝;输血不检验,定错血型,输错血;不定期复查或不随时观察,造成不良后果;误诊误治;不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或交叉感染。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

  造成中度以上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造成三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损的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六、罪与非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即未造成严重损害结果。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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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由此可知,合同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1、合同诈骗犯罪即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所以,它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满真象,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这里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隐瞒真相指行为人故意向对方当事人隐瞒客观存在的事实,以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电联说明情况或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医疗事故死亡,是否处防法律
建议进行尸检,明确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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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百叶窗归属要看具体情况,若在房屋专有部分,一般归业主;若在公共区域,通常归全体业主共有。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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