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更新时间:2015-12-0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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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发生了医疗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将构成犯罪即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335条之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的特点:
1、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
2、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扩’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
3、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指条例第4条规定的‘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和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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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①与医方协商(一般由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处负责),但医方主动同意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如同意赔付的金额也较低往往达不到患者的实际损失数额;②向医院所在地的医调委申请调解,但调解需要医患双方均同意,且调解额一般具有上限规定一般不超过15万,因此医调委调解具有金额及医方是否同意的局限性;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作为医疗律师个人不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因医疗事故鉴定是初次鉴定是在医院所在地区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医学会鉴定人员多为同辖区内各医院的医生,往往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认为是医疗事故,即使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意见书只能作为行政调解阶段的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 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 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 法释〔20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因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 规定相冲突已被废止,如调解不成,医疗事故鉴定意见是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证据采用。④因此建议复印封存病历委托医疗律师审查后起诉委托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由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且鉴定机构不局限在被告医院所在地,可能委托到外市或外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司法鉴定是由法医进行一般出具的鉴定意见较为客观。⑤医疗纠纷案件涉及需要诸如被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伤残等级等专门性问题,需要具有丰富医疗案件代理经验律师代理争取更大的案件胜诉可能性。如需详细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