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
更新时间:2012-12-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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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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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是什么.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为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首次鉴定通常由医学会负责,对于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再次鉴定;当涉及重大、疑难的医疗事故时,通常由中华医学会接手处理。这三个答案均解答了用户关于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核心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执行,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鉴定机构通常为市级或省级医学会。在进行鉴定时,双方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并配合医学会的调查工作,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公正。此外,鉴定的地点选择应以能做出公正、专业的鉴定结果为主要考虑因素。
医疗事故的专业鉴定由何种机构负责实施?
针对医疗事故的专业鉴定,由市级或县级医学会负责组织。若对首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专家鉴定组将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