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助理医师当西医 治死病人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3-06-25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一名中医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从事西医诊疗活动,在未给患者做皮试情况下为患者输液,导致病人过敏性休克死亡。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唐勇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宜宾县高场镇唐勇(51岁)系中医执业助理

  一名中医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从事西医诊疗活动,在未给患者做皮试情况下为患者输液,导致病人过敏性休克死亡。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宜宾县高场镇唐某(51岁)系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其执业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和中医科。2004年4月5日上午9时许,在高场镇街村张波家玩耍的王某(女)因身体不适,张波的母亲曾某便找到唐某,要求唐某为王某看病。唐某在明知自己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无权进行西医诊疗的情况下,为王某诊断,并给王某开具了头孢拉定和病毒唑处方,在未作皮试的情况下,还是将头孢拉定注入王某体内,约20分钟后,王某开始出现过敏性反应。唐某同张波一道将王某送到高场镇中心医院抢救,高场镇医院诊断为过敏性休克,后转入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王某于2004年4月6日凌晨8时20分死亡。2004年8月2日,四川省华西医学鉴定中心病理报告认定,王某的主要死因符合感染,败血症;过敏性休克对其死亡起着促进作用。2006年10月11日唐某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只有中医助理医师资格,在对被害人王某进行的诊疗活动属于西医范围,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应按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唐某的行为属非法行医,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行医罪。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只有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证,可以开中医诊所吗?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需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 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申请个体行医; 5. 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即可开设门诊; 6.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需符合特定条件,包括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需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年龄符合要求,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注册资金需达到一定数额,具有常住户口等; 7. 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8. 符合当地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律师解答动态
像这类型的诈骗确定清楚情况之后就是可以通过方式去维权,但是不要继续给钱
仲裁后劳动监察大队一般不再受理。
你的诉求是要退回父母的投资款还是要2000元的分成,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若前期承诺高回报但没有兑现可
未经允许解锁他人手机ID密码,涉嫌侵犯隐私,属于违法行为。
可以办,这个不是问题,这个不不严。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