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监局将向公安机关移交协和医院案

更新时间:2012-12-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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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核心提示:上海卫生局昨天公布对上海协和医院调查结果,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吊销其执业许可证。揭黑医生陈晓兰称上海药监局将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新民网2月7日报道上海市卫生局6日宣布:上海协和医院(民营)医疗执业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据此,正式吊销上

  核心提示:上海卫生局昨天公布对上海协和医院调查结果,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吊销其执业许可证。“揭黑医生”陈晓兰称上海药监局将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

  新民网2月7日报道 上海市卫生局6日宣布:上海协和医院(民营)医疗执业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据此,正式吊销上海协和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日早晨,新民网第一时间连线了上海协和医院违法行医的举报者之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员,著名“揭黑医生”陈晓兰。

  新民网:上海协和被吊销执照,您对这个处理满意么?

  陈晓兰:前天(2月5日),我在卫生部门的“线人”就告诉我了这个处理决定。就卫生部门作为来说我是满意的,就整个事件来说还不能满意。卫生行政部门所能做的最高限是吊销其执照,但上海协和医院涉嫌商业欺诈,大量患者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完全维护、他们的诉求也还没有答复,不能说满意。

  新民网:接下来该怎么办、能怎么办呢?

  陈晓兰:药监局去查处时我在现场,一些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事实不能不正视,根据我得到的材料,上海药监局将向公安机关移交协和医院一案;当然这只是一个方面,我呼吁所有患者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向公安部门提供上海协和违法犯罪的证据。

  新民网:您又“揭黑”成功了,能不能给新民网网友介绍一下您举报的过程?

  陈晓兰:2006年11月29日,一位患者把他的举报材料寄给了《解放日报》的记者,这位记者随后将这位患者介绍到我这里来,我了解情况以后查证到一些证据,然后通过新闻界的朋友对其进行曝光。

  新民网:能不能举一些您印象最深的涉嫌商业欺诈的情节?

  陈晓兰:太多了。像上海协和医院这样严重的违法行医案例,应该是上海第一例。

  我们都知道“医托”是公安部门打击的对象,但在上海协和医院,一些所谓的“导医小姐”实际上就是“医托”,这些护士不管你要看哪一科,先通通热情地把病人带到不孕不育门诊区,“专家”给病人看完病后也不管你是什么症状,一律写成“婚后两年不孕不育”,有一位女患者,仅仅结婚半年有一些痛经症状,也被写成“婚后两年不孕不育”,当时就跟医院吵了起来。

  再有,他们事先做好好多中药包,病人去拿药时根本不管你的处方怎么写,全部拿这些事先准备好的中药包,这些药都是一些比较低成本的中药材,很多都是不治病的,但是价格却按处方开的昂贵药材计算,基本都是成千上万元。

  还有,上海协和医院院长曾公开对新闻媒体说,他们的医疗服务价格是经过市物价局审查并备案的,我们后来向市物价局查证,证实他们院长撒谎,物价局并没有对其价格进行成本审查;不仅如此,他们声称的经过备案的价格也没有被严格执行,上海协和医院网站上公布的OKW(奥可威,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治疗术)10分钟每次是60元,他们收的时候竟然收到了1260元。

  再有就是他们涉嫌虚假手术。一些手术在专业领域是有难度的,有的妇科手术非常复杂,需要更换八九个体位进行手术,而他们竟然声称半小时内完成,业内一些专家对此深表怀疑。

  新民网:如此严重的情节,您有没有了解到有患者向公安部门举报的情况?

  陈晓兰:有患者已经在觉悟。昨天一位新华社的朋友告诉我,上海协和医院发生了两起医患冲突,外地患者了解到上海协和医院被查处之后想向公安部门举报,但是院方竟然拒绝给患者处方、手术记录、入院记录等材料,给举证造成困难。

  新民网:依您的经验判断,类似上海协和医院这样的“欺诈性医疗服务”在全国普遍吗?

  陈晓兰:我认为医疗改革之所以进展不顺利,伪劣医疗器械及欺诈性医疗服务占据了大量现有医疗资源也是原因之一。我曾经以一个亲身接受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治疗的患者身份,分别将4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要“欺诈性医疗服务”赔偿。事实上我当时就知道案子会输的,缺少法律支持,为什么还是坚持要起诉?就是想要推动立法、让这种欺诈行为早日结束。

  新民网:好,谢谢您的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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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介绍:

  陈晓兰,1952年12月14日出生于上海。1969年3月赴江西插队。1989年完成(医士)中专自学考试,1990年入上海同心医院任理疗科医生,1991年任上海虹口区广中地段医院理疗科医生,2001年完成(临床医学)大专自学考试,2001年2月入上海闸北区彭浦地段医院任理疗科医生,2002年12月31日被通知以工人编制退休。9年里,陈晓兰举报了7个 医疗器械骗局,促使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了多个文件取缔相关器械和疗法。更有人都把她称为“揭黑医生”。由于举报揭发了医院里一些不正当行为,很多医疗从业者称其为“医界叛徒”。

  2006年“3·15”,陈晓兰在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特别节目“3·15红黑榜”当选“年度质量先锋人物”。4月20日,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增聘陈晓兰等10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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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报案资料邮寄给当地上海经侦还是检察院。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侦查工作结束,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并且证据确凿充分,可以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应当确保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可靠,并撰写起诉意见书,与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同提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同时,公安机关还需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而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作出起诉决定,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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