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享受的政策
更新时间:2012-12-2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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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保险简介医疗保险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缴费额度:基数*(企业8%+个人2%+4元)4元作为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参保费缴费180天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济南市规定男必须累计交够30
医疗保险简介
医疗保险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缴费额度:基数*(企业8%+个人2%+4元)4元作为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参保费
缴费180天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济南市规定男必须累计交够30年,女25年退休后才能终身享受医疗待遇。
1.医疗保险及享受的政策
在职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及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由统筹基金(含大额救助金)和个人按照不同比例负担。
档次分挡区间统筹支付个人负担
10~起付线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0% 0% 100%
2起付线~1万85% 88% 15%
3 1万~9万88% 91% 12%
4 9万~20万90% 90% 10%
5大额封顶线以上 0% 0% 100%
2009医疗费报销明细表
2.起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起付标准: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对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帐户金可个人负担一部分的额度。住院治疗和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济南市2008医疗年度(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确定,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90000元。
济南市2009医疗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门诊规定病种为4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调整为9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的提高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患大病时的医疗需要。 据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对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先由医保参保者个人账户或个人负担一部分的额度。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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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可以享受那些优惠政策
1.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十二元,发放至孩子满十四周岁。
2. 职工在产假期间领证,可增加产假四十天,同时给予男方十天的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若夫妻不在同一地点,除探亲假外,额外给予男方三十天护理假,并享受探亲假待遇。
3.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若抚育婴儿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可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此期间不影响其晋级和工资调整。
4. 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高中、大中专招生时享有加分或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农村医保的政策
关于这个农村医保在哪交如下,一、缴费标准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二、参保登记时间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5月31日,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补参保期。 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缴费时间 参保村居及学校先行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待新的参保缴费标准公布后再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从今年起,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可以补办参保和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其他参保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补办参保及缴费手续。在新社保年度起其他时间参保的,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参保人补缴需要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款。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卡从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正常使用,请参保人在每年3-5月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于6-7月完成缴费。 (二)补缴:已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款的,可登录当地地税网站“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栏目使用“银联在线缴费”自行补缴医疗保险费款;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采用银联POS机刷卡缴费。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三)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已停止其2015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继续参保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