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固定钢板断裂,骨骼畸形愈合,谁负责?

更新时间:2012-12-26 18: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198年5月6日,原告因左胫骨骨折到被告处治疗,被告给原告行钢板内固定术后,于1990年8月26日确定以临床治愈,让原告出院。原告出院后一个月,到被告处拍片复查,X线检查报告,钢板断裂,胫骨畸形愈合。原告诉称,被告使用质量不合格钢板,为原告实施手术,致原

  案情:

  198年5月6日,原告因左胫骨骨折到被告处治疗,被告给原告行钢板内固定术后,于1990年8月26日确定以临床治愈,让原告出院。原告出院后一个月,到被告处拍片复查,X线检查报告,钢板断裂,胫骨畸形愈合。原告诉称,被告使用质量不合格钢板,为原告实施手术,致原告胫骨畸形愈,给原告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本案不是医疗损害赔偿,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应当追加产品销售者和生产者作为本案被告。经查,被告是在非正规厂家购进的钢板。

  判决:

  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本案是一起医疗差错赔偿案件。被告在非正规厂家购进钢板,明知钢板质量没有保障,而仍使用其为原告手术,终致钢板断裂,给原告造成损害。被告的过失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以本案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件为由,要求追加产品销售者和生产者为本案被告,于法无据。被告医院本身就是销售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意见(试行)153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质量法》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原告也可以向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原告依法享有选择的权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爸因车祸右腿骨折,医院做手术钢板固定,后来检查钢板断裂导致感染,医生让再次手术,请问谁来承担责任
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由导致车祸的责任方承担。前提是对方的保险足够赔偿。否则即需要看是不是医院的过错
术后4个月内固定钢板断裂,医院有责任吗?
要经过司法鉴定,看看钢板所断裂的源因是什么?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退役后没保留学籍仍然有机会读大专。按照当地教育部门或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报名、备考及参加考试,考
颂威律师
颂威律师
1分钟前
你好,请问您目前在哪里呢?
张刚律师
张刚律师
1分钟前
积极应对尽量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情况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作出相应的判决
张刚律师
张刚律师
2分钟前
积极应对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如果不予处理不认为构成犯罪的话那
你好,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