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费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2-12-2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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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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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交强险车祸死亡赔偿涉及多项标准。协商处理可快速达成赔偿协议;调解可由交警等部门介入,确保赔偿公正;诉讼则通过法院审判,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选择需根据事故情况和双方意愿决定。
陪护费赔偿标准
陪护费赔偿标准如下:
1. 陪护费用赔偿额等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的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再乘以职工年平均工资。病人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同的,应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 陪护费的计算周期仅限于病人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
交通事故后责任比例划分:
1. 双方均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一般主次责任的比例为70%和30%。
2. 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的,正常情况下应减少非机动车方10%的责任。
3. 非机动车方为主责的,承担60%的责任;非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一般负20%的责任,个别特殊情况下可由非机动车方承担10%的责任。
处理个人信息时,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
1. 在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2. 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信息,但前提是该自然人未明确拒绝或处理该信息未侵害其重大利益。
3.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该自然人合法权益而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家人陪护的护理费赔偿标准,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
护理费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