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找什么部门投诉
更新时间:2021-04-0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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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对于医学研究的有限性,误诊是在临床医学中无法绝对避免的一个问题,即使再好的医院,经验再丰富的医生,也可能会出现误诊。那么医院误诊找什么部门投诉?找法网小编在下面整理了一些资料,来为大家介绍这个问题。
一、医院误诊找什么部门投诉
医院误诊可以向医院投诉,还可以向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二、医院误诊如何赔偿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误诊应当承担的责任
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可能要承担如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虽然误诊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医生在执业过程中要恪尽职守,尽到自己的诊疗义务。患者在被误诊后,可以跟医院投诉交涉,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找法网小编的介绍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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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者应该去哪个部门?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也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或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司法鉴定所设有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由专人处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及日常管理工作。投诉人可选择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或走访等方式进行投诉,并需真实署名。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重新鉴定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法院应准许: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
2.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 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4. 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若存在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且鉴定人已收取鉴定费用,应予以退还。若拒不退还,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于鉴定意见的瑕疵,可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法院通常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如确需重新鉴定,原鉴定意见将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