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给复印的主观病历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1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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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院不给复印的主观病历内容有哪些?根据现在法律规定,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有权不给患者复印的病历有且仅限于五种。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根据现在法律规定,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有权不给患者复印的病历有且仅限于如下几种: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其它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患者完全有合法的权利要求医院协助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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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给复印完整病历
你向当地卫生局投诉该医院,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医院维权。
我是孩子的父亲,有没有权利要求院方复印全套病历资料(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你可以复制全部病案,但各地医院操作不一样,大部分还是不允许复制主观部分,不过你可以将主观部分封存!专打医疗官司,15年律师诉讼经验,以下建议请谨记(1)切记不要在医学会做鉴定!!! (2)即刻封存和复印病历!!! 只为患方诉讼代理,国内接案,可签风险合同,胜诉后再付律师费。如需帮助加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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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说一下案情,给你具体分析
你好,稍后可以具体沟通案情,给出具体方案
你好,需要起诉的话根据案件的管辖,我们都是可以处理
您好,出借,出租,出售账号给他人,一般对方拿去实施诈骗,现在要有3个账户才达到立案标准。
像这类型的诈骗确定清楚情况之后就是可以通过方式去维权,但是不要继续给钱需要时间了解,你有时间可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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