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仅是一场消极维权的闹剧
不过,即便有目前现行的调解制度,但少部分患者家属却坚持以“医闹”的形式来换取自己理想的赔偿,然而殊不知实施医闹时,确是走向两败俱伤的开始。
什么是医闹?对此法律界并无一个严谨的概念。可以是指一种非法职业群体,可以是指一起医疗纠纷事件,也有媒体学术性地指出医闹是指患者使用一种消极方式的实用主义维权行为而引发的各种事件。对此,更多的人把“医闹”复合性地定性为不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而选择用暴力的、偏激的或者犯罪的手段处理医疗纠纷事件的过程。
医闹仅是一场两败俱伤的行径
“医闹”问题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以医院来说,医院形象受损、医院工作秩序受扰、医生人身受伤。
第二,对患者来说,当医方如履薄冰,躲避在畏惧“医闹”的心理中,可能在治疗行为上有异化的危险。
第三,在“医闹”的过程中,通常采取围攻、堵塞等办法,影响医院正常运作秩序,从而影响其他患者就医,影响医疗秩序。
第四,“医闹”恶性膨胀,扭曲部分患者心态,并催生出“职业医闹”市场,进一步破坏医疗秩序。
关于医闹的手段及其面临的处罚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2012年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医闹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通告提出,有以下八种情形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2、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3、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
5、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