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核发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2-12-2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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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京药监市[2004]94号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你公司申请,经现场验收,并征得市卫生局同意,决定核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040001),单位名称: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密云县鼓楼东大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
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市[2004]94号
北京鹤麒医药开发
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经现场验收,并征得市卫生局同意,决定核发《药品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040001),单位名称:北京鹤麒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号(100590),
法定代表人:张连权,核准
代理范围:药品、医疗器械,证书有效期至2006年4月27日。
请你公司严格遵守药品招标工作各项相关规定,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报我局市场监督处。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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