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对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主体问题的意见函

更新时间:2012-12-26 12: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法监发(1998)第18号国务院法制办:12月28日收到你办转给我部征求意见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法主体问题的通知(代拟稿)”。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应按照国务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1998)第18号

国务院法制办:
  12月28日收到你办转给我部征求意见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法主体问题的通知(代拟稿)”。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应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原则,将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药政、药检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管理职能集中统一起来,组建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职能应移交经贸部门。

  二、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为保障在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在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药品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暂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多年来在药品管理法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支药政药检队伍,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从国家利益出发,避免国家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浪费,地方在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时应充分重视和利用现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发挥他们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为人民健康负责。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479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有关技术监督部门在流通领域的执法主体予以咨询如下: 1、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职能已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其效力高于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技术监督局职能配制的通知。所以,应适用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中华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被恶意催收,我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你好,建议搜集相关证据诉讼维权
后续治疗费还有没有?
后续治疗费还有没有?
药品管理法律
身高、外貌是否属于人身攻击?
法律分析: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
父母亲欠银行贷款不还,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你好,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实习期间,怎样处罚酒后驾车撞死人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药品质量怎么投诉
药品质量怎么投诉
药品管理法律
我知道我付了工资,现在哈士奇4200英镑的佣金不给了。之前约定的佣金是10分,我该怎么办?
佣金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付给的。佣金的数量依商品性质、货值多少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
在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是否存在风险
可以要求取款。没有到达期限的可能按活期计算
我父亲在一个建筑工地(工业园区,由别人承包)工作,现在我在医院住院,如何向承包商索赔?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我买了一辆没有转账的二手车,我不认为汽车被偷了。这是盗窃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买了被偷的车子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窃车辆,那么购买行为本身是无罪的,但因为是盗窃所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所以购买者不能取得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