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允许便利店卖药,便利店如何合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

更新时间:2018-12-0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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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便利店卖药,想必很多人都不太能够一下子接受,但是近来在北京的便利店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在北京这个充满机会与竞争的地方,便利店卖药也能够更好的方便人们的生活,那么便利店如何合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呢?下面就由找法网给大家介绍一下。

  在北京市出台“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政策近两个月后,北京第一家能售卖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的便利店出现了。

  12月1日,“京客隆”超市旗下一家京捷便利店的货架上,摆上了一些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目前,上架的有62种非处方药和35种医疗器械,包括四季感冒片、板蓝根颗粒、维生素B1、退烧贴、雾化器、体温计、血压计等。

  那么便利店该如何合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首先;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市级药监局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的审批,申办人筹建完成后应该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凭上述两证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北京允许便利店卖药,便利店如何合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所以综上所述,便利店允许卖药也得经过一定严格的条件才可以,这样不仅能够方便民众也给医院带来一定的便利,像普通的感冒发烧就能够去便利店找到药品,重要的就是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条件,毕竟这是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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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登记流程如下: 一、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包括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根据产权性质提供相应证明(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需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根据所从事的行业,提交相应的技术行业证件,如计量器具制造、修理,机动车维修等; 6. 提交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等需先取得相应许可证。 二、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需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且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将在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相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四、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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