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连夺三命是风险,还是事故?

更新时间:2013-10-31 09: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难以调和时,唯有诉诸法律途径,但要想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听起来很美,走起来累断腿。

  44岁的建阳汉子,三口之家的顶梁柱,却因一个小小的结石手术永别人世。面对痛不欲生的母亲,想想自己的未来,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小邱心碎又迷茫。

  父亲邱某某,正值盛年,体形健壮,一年到头照顾着水果摊的生意。赚的钱除了养家糊口,还要供小邱上学。

  然而,从7月25日父亲踏进南平市第二医院开始,小邱的生活开始颠覆。那一天,父亲因为身体不适,决定去医院看看。在医院做了1000多元的检查,医生说是胆结石,过几天就可以去做手术。

  手术内容是胆总管切开取石和T管引流。小邱回忆,父亲按照医生的要求,在医院挂了两天的消炎药水,也两天没有吃饭,只喝了一些蔬菜的汤汁。7月27日早上8点多进了手术室,“过了一段时间,医生才要求家属签麻醉同意书,9点左右正式开始手术。”

  “10点多,医生拿出了几个石头,说切除了胆囊,手术非常成功。”家人喜忧参半。

  11点多,父亲出了手术室。只是,去除了隐患的他看起来并不轻松,“总喊刀口疼,没力气,表情看上去十分难受”。家人询问,医生只说这是术后的正常反应,就转身离开了。”

  小邱注意到,同病房的一个病人晚半天动手术,状态明显比父亲好很多,父亲却一直疼痛不减。“主治医生周巍只来查房一次。告诉他病人一直疼痛,他再次回答说是正常反应。27日下午父亲想小便,可是感觉有石子挡着,无法方便。对这个情况,医生也说不可能,是病人糊涂了。”

  7月28日下午,护士来换药水。 “我母亲询问是不是邱某某的药水,护士答说‘自己看啊,而我母亲并不识字。”小邱告诉记者,此后十几分钟,病人就口吐污血,眼睛上翻,难受得不行了。母亲连鞋都顾不上穿,就跑去叫医生救命。等到医生到来,看过药水,就立马换走了药水。但病人的痛苦并没有停止,继续吐着污血,腹部肿胀,还一直大声喊难受。 “再呼叫医生、护士,就一直被告知医生在会诊了。”

  “父亲痛苦难耐,一直叫‘受不了啊,快给我打一针啊,肚子也越来越肿胀变大,时不时口吐污血,用完了一包又一包的抽纸,医生却不见踪影。”家人心如刀割,落泪不已。“大约晚上8点半,医生给做了一次胃镜,发现体内全是污血。”

  会诊从下午3点多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病人总在喊疼,医生却问起他做什么工作,收入如何,户籍所在地是哪里……当时我们没有多想,过后想想却太奇怪了,这不是在想善后事吗?”

  当晚10:50左右,医生给病人打了一针杜冷丁,将他推进了手术室。零时左右,医生宣布病人死亡。

  时隔三个多月,邱某某的尸体仍未处置。尸解报告显示,死者胸腹腔有大量的血块血水,胆囊床渗血,死亡原因是“出血性休克,导致DIC死亡”。小邱和家人质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污血?”“鉴定的医生告诉我们,胆结石手术如果不是切到血管,是不会那样大量出血的。”

  尽管医院同意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然而这买不回一条鲜活的生命。小邱和母亲已经申请了司法鉴定,坚决要为父亲的意外死亡讨回公道。

  院方回应:

  我们愿补偿10万

  对邱某某之死,南平市第二医院刘副院长刘称,医院请了南平市的专家来会诊,很尽心地挽救病人。刘副院长认为医疗行为都可能出现意外,并同意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邱某某的胆囊床有弥漫性的点状出血,可能有他自身身体方面的原因”。至于是否在手术中弄破了血管,引起大出血,刘副院长表示服从鉴定结论。

  医生麻痹!男婴早夭于“误诊”

  一岁多的建阳小男孩,正在家人关爱的目光中牙牙学语,摇摆举步。未料到,他刚刚开始的人生却在南平市第二医院画上了句号。

  他叫张某阳,2009年5月5日来到人世。2010年6月19日,因为发烧至39摄氏度多,他被家人带到了南平市第二医院。

  父亲张先生说,给孩子看病的是一个年轻的医生,看过情况后诊断为咽峡炎,说没什么事,开了一些退烧药,就让他回去了。“本想住院治疗的,既然医生觉得没有必要,我也就算了。”

  第二天,建阳涨起了洪水,可孩子的病情变得更加严重。张先生顾不得许多,背起孩子趟着洪水又去了医院。不巧是个周日,医生不在,耽搁了半小时左右才看上病。然而这时,孩子的脸色已经不对劲了,医生赶紧开始抢救。从12:30抢救到下午3:00,孩子一岁多的生命永远地停止在了这一刻。

  “一开始,医生还搞不清孩子的死因,直到来了一个有经验的主任,才确定小某阳得的是手足口病。早知道的话可能还有救,然而已经太迟了,孩子再也回不来了……”张先生认为,每年的3到7月本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1岁多的孩子又是易发人群,医院既没有正确的诊断,也没有足够的重视,因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后,张先生向医院讨要说法,第三方调解中心介入调解。经医疗事故鉴定,认为该事件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负有轻微责任。最后,院方向张先生赔偿2万元。“2万元当然买不回孩子的命,可是老百姓哪有精力去折腾?”张先生只能无奈地接受。

  院方回应:

  确有过错

  对张某阳的夭折,刘副院长承认医院有一定的责任。他说,手足口病的前期表现主要是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有一定的麻痹性,而重症病人的病情会迅速发展,很快就会发展成肺炎。据透露,今年以来南平市因手足口病死亡的案例共有五例,建瓯两例,建阳三例。

  检查不充分!77岁老汉手术后死亡

  建阳老人许某宗,今年77岁。在两个月前,他还能乐呵呵看着儿孙,自个儿踱出家门去散散步。在南平市第二医院的建议下花钱做了手术,反而令他撒手归西。

  老人的儿子许某贤说,手术针对的是老人腹部的瘤,其实那东西已经存在很多年了,用手就能摸到,倒是没觉得碍事,不痛不痒,也不见变大或者转移。不过老人家听了医生建议要求手术,做儿子的即便有顾虑也不好反对。于是10月19日,老人住进了医院。

  20日动了手术,开刀切除腹部肿瘤。然而许某贤告诉记者,手术后老人的症状反而加重了,“气喘得很厉害,痰变多了,肚子鼓起来,刀口边上有些渗血。想吃东西却吃不下,靠营养液挂瓶撑着,排泄也很不通畅……”到10月29日,老人终于支撑不住,离开人世。[page]

  儿孙们对医院的手术决定充满了怀疑:“这么大年龄的病人,不是非做不可的手术,为什么不采取保守治疗?此外,普通门诊住院,第二天就动手术,会不会太快?相关检查和结果出来是不是需要一段时间?”老人的孙子许建周还提出,手术前老人在服用一些药物,其中包括阿司匹林。“按照医学理论,外科手术前服用阿司匹林容易引起凝血障碍,应该停药数日后再行手术。”

  经过双方协商,医院向许某宗家人退还医疗费用3万多元,并赔偿2万元。

  院方回应:

  手术是成功的

  说到许某宗之死,刘副院长认为手术本身是成功的,病人状况的恶化主要是因为病人手术后次日从床上跌下,造成内部出血,而且“经过剖腹探查,他的肿瘤是恶性的”。那么,对于七八十岁的老人,发现肿瘤是该动手割掉,还是应该采取保守治疗?对此刘副院长解释说,医院追求完美的效果,发现肿瘤建议切除并没有过错,何况是否手术还是由患方决定的。对检查不充分匆忙手术的质疑,刘副院长归因于医院的工作效率,“我们也可以拖他十几天,那样的话病人要忍受十几天的症状,费用也会变得更高。”至于手术对阿司匹林的禁忌,他则以“副作用因人而异”简单带过。

  如何让患者不闹院方不屈

  治病有风险,出了事谁担责?

  这个问题的答案看似容易———谁出错谁负责。但因治病存在信息高度不对称,在医患予盾突出的当下,这就导致了两种结果,患者习惯性地将正常的医疗风险当作事故来看待,而院方则将事故卸责为医疗风险。

  当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难以调和时,唯有诉诸法律途径,但要想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听起来很美,走起来累断腿。比如,现行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医疗鉴定环节,程序复杂,过程冗长,且医疗鉴定机构的公信力难以得到认同。

  在法律救济效率低下、公正性受到怀疑时,患者会选择“医闹”的方式解决问题。南平市第二医院副院长刘副院长透露,三起事件中有两起的当事家属采取了极端的行为———邱某某的家属把花圈摆到门诊大厅,在医院门前放鞭炮,还跟医院负责人拉扯、推桌子。而张某阳的家人也采取了到医院烧纸钱、点蜡烛等方式,还“天天跟着我,我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我没办法只能躲到公安局里去了”。

  为了息事宁人,医院常常是“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对男婴家人,南平市第二医院方赔偿2万元了结;对邱某某之死,医院先行支付了5万元,最终赔偿方案还在等待法院的裁定;第三起事故,院方退还了3万元医疗费用,另赔偿2万元。

  对如此结果,医患双方都是无奈接受。一条命仅赔几万元,患者很悲愤;自认为尽了责还要赔钱,院方感到委屈。

  如何走出困境,让医患双方都满意?一些医疗制度先进的国家给我们提供可资借鉴的“图纸”:强化第三方的公信力建设,推行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事故强制性保险制度,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以实现损害赔偿由医院或医生向保险公司的转移,实现风险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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