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未会诊便给患者灌肠 隐瞒风险致其两次病危

更新时间:2013-10-11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引发两次病危的致命诊疗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肾内科医师,在未做做肠道检查,没与外科医生会诊,没评估风险,就决定给病人灌肠,导致病人第一次病危;该院普通外科副主任医师,明知保守治疗病情会恶化,直至危及生命,却隐瞒风险,建议家属保守治疗,结果病人第二次病危;在前前后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肾内科医师,在未做做肠道检查,没与外科医生会诊,没评估风险,就决定给病人“灌肠”,导致病人第一次病危;

  该院普通外科副主任医师,明知“保守治疗病情会恶化,直至危及生命”,却隐瞒风险,建议家属保守治疗,结果病人第二次病危;

  在前前后后50多天内,病人辗转两家医院抢救,多次险些丧命,家属为此已耗资百万元,关于是不是“医疗事故”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1月3日,家住高要市禄步镇中区华兴里的69岁老人罗某带,住进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慢性肾功能不全及中度贫血。让罗某带老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在随后10多天里,由于这家三甲医院多名医生的一系列诊疗行为,她几乎被推进死亡深渊。

  惊魂六小时

  肾病医师黄某某低估了清洁灌肠(将一定量的液体经肛门、直肠灌入结肠,以帮助患者排便、排气、清洁肠道)的风险。1月11日,他决定给内三区25床病人罗某带灌肠前,并没拿到病人肠道的影像学报告———“患者腹痛的病因是便秘”仅仅是黄某某的怀疑。

  后经证实,病人医嘱所记录的、灌肠前的“院内会诊(外三区)”并没进行(《临时医嘱单》不实),便秘因此成为最终结论,“清洁灌肠”顺理成章进行。

  1月3日晚,家住高要市禄步镇中区华兴里的罗某带,由家人陪同,前往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及中度贫血。住院期间,由亲戚夏某某、刘某某等人照顾。

  1月10日,留院照顾老人的夏某某电话通知刘某某:老人腹痛,主治医生黄某某认为老人便秘。黄告知,会与普外医生会诊“明天是否给老人灌肠,以通便导泻”。

  1月11日10:00刘某某回忆,11日当天上午10点,她赶到内三区,灌肠用的药剂已经领到病房了。刘去到医生办公室,询问黄某某,灌肠前为何不征询家属的意见,黄告知,灌肠是为了通便,风险很小,没必要获得家属同意。

  刘某某又问,灌肠前,黄某某是否与普外医生会诊,评估灌肠的风险,黄答复,因普外医生很忙,灌肠前没会诊老人的病情———但20多天后,病人家属拿到的《临时医嘱单》却记录,当日灌肠前,该院曾对老人进行了两次会诊,分别为“院内会诊(外三区)”、“院内会诊(内五区)”。

  1月11日10:30清洁灌肠开始,15分钟后,750毫升生理盐水被灌入老人的肠道。但灌肠后15分钟,罗某带仍无便意。黄某某去到病房,告诉护士再灌750毫升。

  1月11日11:30灌完1500毫升生理盐水后约15分钟,老人的脸色渐渐苍白,并小声呻吟。刘某某又到医生办公室,质问黄某某:“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见普外医生会诊?”黄答复刘某某,已经通知普外医生会诊,但普外也很忙,没人手。

  20多分钟后,一名普外医生赶到内三区。“他走进病房后,用手压了压老人的腹部,我见他频频摇头”,刘某某回忆,这名普外医生回到内三区的医生办公室,写了张B超单,又回到病房,用注射器从罗某带腹部抽出一管浑浊的、黏稠的液体。

  刘某某说,她去医生办公室拿B超单,回到病房,见到老人已无法自主行动。

  1月11日13:30做完B超,罗某带已不能说话。5名医生到内三区给老人会诊。黄某某告诉刘某某,通知老人的直系亲属到医院。黄某某告诉刘某某,老人的肠道出现一处黑点,可能是穿孔,但不确定具体位置。

  1月11日16:22罗某带的住院病历记录显示当日16时22分,院内会诊确认老人病症为“急性腹膜炎”,病危,应立即送往重症监护室。

  致命的保守治疗

  1月11日下午,罗某带被送至综合ICU病区。当晚,医院给老人做了腹腔置管引流。

  翌日,罗某带的儿子林某某作为家属代表,前往综合ICU病区,询问ICU医生陈绍婷(后证实,此人为黄某某妻子),“老人是否应送往广州救治,是否需动手术”,陈绍婷答复,老人目前的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应留院治疗,“是否需手术可咨询普外的副主任医师黎某某”。

  “病人肠道穿孔,要尽快进行修复手术,仅保守治疗,急性腹膜炎不会痊愈,病情会恶化,危及病人生命”———黎某某,这位普外副主任医师知道“保守治疗是致命的”,但1月12日,他仍向病人家属建议“保守治疗”,还列举病例,说服家属“保守治疗几日后,病人可以康复”。黎某某还列举了“一位腹膜炎患者不同意动手术,后经保守治疗康复”的病例,说服林某某“保守治疗7日,老人的腹膜炎可以康复”。

  听取了黎某某的“专业意见”,林某某同意让母亲“留院做保守治疗”。但“‘保守治疗的风险’,医院自始至终都没有告知家属。”

  1月19日晚,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再次组织会诊后,却告知林某某,他母亲的病情已恶化,腹腔严重感染、多器官衰竭,“继续保守治疗,绝无生还可能;手术的话,也只有不到百分之二的生还可能”。

  当日,黎某某又劝林某某,做手术“不到百分之二的生还可能”也只是理论上的,建议不要强行手术,准备老人的身后事。

  但林氏几兄弟态度坚决,“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们也不会放弃”,几兄弟商量后,决定“立即动手术,但不让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翌日,林伟文就代表病人直系家属,签了《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

  罗某带的出院诊断书里,记者注意到主要诊断为“急性腹膜炎(胃肠穿孔?)”,从1月11日到1月20日,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仍不能确定罗某带消化道穿孔的位置,黎某某证实,因该院从没给老人做CT,仅凭B超报告确认不了穿孔点。

  1月21日凌晨,罗某带被送至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该院随即给老人做了CT,确认了肠穿孔的位置。当日上午7点,该院给罗某带做了“剖腹探查、乙状结肠断端封闭、空肠上端破孔修补、横结肠造口”手术,手术顺利完成。

  记者暗访

  肾病医生黄某某:

  未会诊便“灌肠”

  3月10日,南方日报记者暗访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见到了肾病医师黄某某。[page]

  黄某某认为“当日清洁灌肠前,病人罗某带的肠道可能已穿孔”———但既然病人肠道已穿孔,灌肠就是禁忌。

  黄某某承认,当日,自己没与普外医生会诊,没有排除“肠道穿孔”、“急性腹膜炎”的可能,没有评估“清洁灌肠”的风险,就做出了“灌肠”的决定。

  普外副主任医师黎某某:

  知道保守治疗会恶化

  记者:老人住院10天,你们都没能确定消化道穿孔位置,为什么?

  黎某某:B超报告看不出。

  记者:B超看不出,为什么不给老人做CT?

  黎某某:医院有CT设备,但由于“病人要靠吸氧维持呼吸”等原因,院内多次会诊,经讨论,认为不便给病人做CT,可能会有风险。

  记者:但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给老人做了CT,确认了穿孔位置。既然你们怕风险不敢做CT,为何不告知家属,让他们选择做还是不做?为何不建议他们转院?病人曾多次提出转院,你们为何建议他们留院治疗?

  黎某某:(沉默)

  记者:作为普外医生,你是否知道“肠道穿孔后,除非做修复手术,仅凭保守治疗,穿孔是不可能痊愈的”?

  黎某某:知道。

  记者:既然知道“肠道穿孔,保守治疗,病人不可能痊愈,病情会恶化”,1月12日那天,你为何告诉病人家属“保守治疗几日后,病人会痊愈”?

  黎某某:(沉默)

  病人家属

  已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经多次转院后,目前罗某带仍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其主治医生告诉林某某,老人的生还可能已经升到50%。为了救治母亲,林氏兄弟已花费逾百万元。

  林某某认为,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多名医生不当的诊疗行为,是导致其母亲罗某带病危的主要原因:

  一、肾内科医师黄某某,没有给病人肠道做检查,没同普外医生会诊,就决定给罗某带做“清洁灌肠”,是导致患者1月11日病危的直接原因。

  二、普外科副主任医师黎某某,明知“肠道穿孔,保守治疗无效”,却隐瞒保守治疗的风险,建议病人家属同意“保守治疗”。家属听取了他的意见,才导致患者病情一再恶化,生还可能降至百分之二。

  林某某还怀疑,1月12日,综合ICU病区的医生陈绍婷建议他们留院治疗,是为了包庇她丈夫黄某某1月11日的失误。

  目前,林伟文已向肇庆市卫生局投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院方回复

  给记者的入院诊断

  与病人病历有出入

  3月10日下午,记者就“病人罗某带住院期间,医生诊疗行为是否不当”等问题,采访了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有关负责人。

  医院医务科科长王某某介绍,医院已于2月10日收到了肇庆市医学会的“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告知书”,此医案已依照常规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或不足”要待“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书”的最后结论。

  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某某表态,若“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书”的最后结论认定“医生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或不足”,医院会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医生的责任、赔偿病人的损失。

  3月11日,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给记者传真了一份书面答复。这份书面答复里,除重申告知书所列观点外,还简单介绍了罗某带住院前后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书面答复里,罗某带的入院诊断为:“1.慢性肾功能不全(氯质血症期);2.中度贫血;3.急性腹膜炎”,但病人的住院病历记录,入院诊断并无“急性腹膜炎”一项,“急性腹膜炎”是1月11日灌肠后,多名医生会诊,于当日16时22分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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