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经历了毒气泄漏事故的刘某,在医院救治后幸存下来。后来,他被查出患上了股骨头坏死。刘某认为这是他在中毒住院期间医院给他注射了大量激素造成他股骨头坏死。5年后,他将西固某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34万元。西固区法院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与刘某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不服上诉至兰州中院。昨日,这起医疗纠纷案件在兰州市中院依法公开审理,未当庭宣判。
2002年8月27日,兰州市西固区发生了硫化氢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兰州石化总医院进行紧急抢救。2006年初,刘某被确诊为双侧股骨头坏死。刘某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患股骨头坏死,是因为他在2002年住院期间,医院大量、持续使用激素药品而造成的。其后,刘某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