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是二婚,有一女25岁。结婚后我们有一套房地产再丈夫户下。他和闺女都愿意房屋归我个人财产。为了更好地保险起见让丈夫写个赠与协议,他闺女写个舍弃房产继承权随后公平能够么?

更新时间:2021-01-23 08:18:03
问题描述:
你好,我老公是二婚,有一女25岁。结婚后我们有一套房地产再丈夫户下。他和闺女都愿意房屋归我个人财产。为了更好地保险起见让丈夫写个赠与协议,他闺女写个舍弃房产继承权随后公平能够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61119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1-01-23 08:07:42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28396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所谓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三、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放弃自己已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倘若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四、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五、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
    2021-01-23 08:12:33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44953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021-01-23 08:16:1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59983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2021-01-23 08:18:03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是一个离婚女人,离异时丈夫赠予了房地产,另外我女儿的孩子抚养权也归了丈夫,如今我二婚了,新任丈夫有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嫁个一个二婚丈夫,人们相互买来房屋,和妻子有一个闺女,人死之后财产是不是归我全部,闺女是不是有权利
同居房子分割: 1、一方出资,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应该归恋爱双方共有。 分割时有协议的从协议,没协议的,考虑到共有人对财产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了让我孙子上学,我祖父母把房子给了我女儿。我孙子上学后,我女儿把房子给了我父母。如何写说明让老人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产权是我和女儿的,我老公有份吗?如果我们离婚后,这套房子我能自己做主赠与女儿吗
如果是结婚以后买的房。应当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不能单独处分的。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公司股权赠与程序
股权赠与 3779
我们是再婚家庭,房屋是他的,现在他要把房屋赠与我的女儿,请问,我们在家自己拟定个赠与房屋承诺书
没有法律保障,赠予要进行产权过户才发生法律效力,不过户视同为没有实际发生,仅有承诺书,他是可以随时撤销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章芊昊律师
近期帮助 9820 人
你好律师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刚刚
祝文律师
近期帮助 295 人
一审判决不予离婚
1分钟前
何元金律师
近期帮助 26893 人
和上面同样的问题
1分钟前
贵州诚合律师
近期帮助 24974 人
这民事赔偿,怎么赔偿的?
1分钟前
何元金律师
近期帮助 26893 人
我想在网络上公开他出轨的聊天记录,但是是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他和别人的聊天记录,这样算违法嘛
3分钟前
王冰律师
近期帮助 16907 人
我要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我们分居三年了
3分钟前
吴思律师
近期帮助 213 人
我个人被中建系统拉入黑名单了,该怎么解除?
4分钟前
王强律师
近期帮助 61444 人
我有两个医保卡,老家一个,大连一个老家的不注销影响大连的医保卡使用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