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股东变更后需要将新加入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把旧的股东在股东名册上去除。
2、公司应当将新的股东姓名及名称向工商部门登记,对旧的股东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3、应当向新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性质是政权证书。股东名册是最重要的法定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的,出资证明书仅是实缴出资之后的一个收据作用。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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