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起诉中消协侵权法院不予受理原告上诉

更新时间:2019-08-25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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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2006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评选活动中途停办,曾是候选人之一的周律师起诉主办方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荣誉权。昨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周律师的起诉,不予受理...

  由于“2006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十大贡献人物”评选活动中途停办,曾是候选人之一的周律师起诉主办方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荣誉权”。昨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周律师的起诉,不予受理此案。周律师已于昨日下午提起上诉。

  法院: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

   海淀法院以该起诉不符合人民法院案件受理的条件为由,驳回了周律师的起诉。法院在裁定书中表示:“起诉人认为由于被起诉人中止评选活动的行为侵犯了其荣誉 权。然而荣誉权需经相应的程序并经过组织授予而取得,而起诉人所提起被侵害的荣誉权尚无任何组织授予,故其所说的荣誉权事实并不存在”。

  原告: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裁定,周律师在上诉状中表示“其起诉完全符合该规定,法院应予受理”。他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要求二审法院裁决

   对于法院对其“荣誉权事实不存在”的认定,周律师认为,这是法院对其起诉所涉实体问题在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对于是否受理案件,只能审查起诉人的起诉是否符 合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而不应审查起诉人的实体权利主张是否能够成立。在本案中,他是否享有荣誉权,两被上诉人是否侵害其荣誉权,都属于实体问题,必须通 过开庭审理,才能判定。

  周律师请求二审法院裁定撤销海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同时裁定海淀法院对其起诉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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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不予受理的受理了
你好,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的
法院受理案件跨省怎么受理
您好,法院受理案件,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案件管辖处理的,符合法院受理的标准,法院才会受理。 如同一个案件,存在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则先受理的法院予以处理。 一个人在不同地方的法院参与诉讼,并不具有必然联系,当然,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关联,具体要看案件具体的事实和依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会有所涉及。 不管是否存在关联,涉诉案件需要积极应对,避免权益受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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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常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你可能属于违约提前解除合同,你对照合同,看对方扣你8310元是否有合同条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5分钟前
您好,您咨询的这个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办法。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同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12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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