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释义:第四十五条

更新时间:2019-08-18 06: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关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最长保护期限的规定。

  一、诉讼时效是指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定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予以保护;超过法定的有效期限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请求权不予保护。

  二、本条规定当事人请求权受到保护的期限为两年。两年的起算日期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时。这里所讲知道是指当事人已经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同时也了解到具体的侵权人。应当知道是指查不清受害人是否知道被侵权和侵权人的情况下,法律推定或者视为知道。

  三、本条关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的规定同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所不同。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此可以看出,本条规定要比民法通则的规定长一年;但是,起算日期同民法通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条规定和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范围不完全一致。民法通则规定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引起纠纷的诉讼时效,即包括对销售者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提出的违约之诉,也包括因产品质量提起的侵权之诉,而本条规定仅适用产品责任的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这一种情况。也就是说,对于产品责任问题的侵权之诉,按照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和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规定,适用本条关于二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不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的规定应予适用。

  四、本条在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同时,也规定了缺陷产品引起的请求权的最长保护期限。这一规定和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不同。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对此,按照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和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规定,应适用本条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的规定,而不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本条规定同民法通则规定的不一致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产品缺陷一般在投入流通、使用后十年内会表现出来,受害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二是产品投入流通后,其物理、化学性能都会发生变化,生产者对产品安全使用期的担保一般不超过从产品出厂起十年,且在十年中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也都会有很大的发展变化,如果让生产者、销售者再承担超过十年产品责任不公平。本条规定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大体上是一致的,比如美国、德国等均规定为十年。[page]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条所讲“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是指自产品交给第一个消费者之日起算,在以后的十年内,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失,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十年以后,即使产品造成了受害人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失,受害人也无权要求赔偿,侵害人也无义务赔偿。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生产者明示产品的安全使用期在十年以上的,则不适用本条关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的规定,应适用明示的安全期的规定。在明示超过十年的安全期间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生产者赔偿。

  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侵害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本条规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214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产品质量法 遵守产品制度
产品质量法的的基本原则: (1)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 (2)贯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3)实行统一立法、区域管理的原则。 (4)实行奖优罚劣的原则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
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为: 1、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3、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产品质量法针对那些产品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
产品质量法,什么是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在法律中属于哪种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
产品质量法规?
可到法律出版社咨询购买
定做产品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
可以的,协商不成,消协投诉的或起诉解决
《产品质量法》
请告知具体事情来为你分析.
免责条款的效力规则
免责条款的效力规则
消费维权释义
未成年人玩游戏充值的钱如何申诉退款
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被解雇,没有支付工资,你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
我还没收到独生子女的费用。投诉在哪里?
独生子女费由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独生子女费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
05年退休职工归社区,O6年过世,丧葬费还在原厂拿吗
退休职工死亡时丧葬费的标准是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死者的遗属。退休职工死亡的,其遗属除了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外还可以领取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为
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1、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2、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
并且有签劳动合同的,公司的话说需要签兼职劳务合同,可以同时签吗?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跟同一个单位系签订的劳动合同又签订了劳务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其实也是为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因为是同一个单位所签订的,但是如果是你在不同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