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片出现避孕药广告中 网易侵权被判赔偿2万

更新时间:2019-09-1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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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易网站的妈富隆避孕药广告中,出现了乌先生的照片。乌先生以名誉受损为由将网易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网易使用照片足以导致乌先生社会评价降低,判决网易致歉并赔偿乌先生2万元。2008年12月14日,乌先生上网浏览,点开网易

  网易网站的“妈富隆”避孕药广告中,出现了乌先生的照片。乌先生以名誉受损为由将网易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网易使用照片足以导致乌先生社会评价降低,判决网易致歉并赔偿乌先生2万元。

  2008年12月14日,乌先生上网浏览,点开网易的163网站,发现自己的照片赫然出现在“妈富隆”避孕药的广告中。乌先生起诉说,自己的照片下方就是“妈富隆”的文字广告,点击“妈富隆轻松享受两性生活”的闪动画面,弹出的网页中的标题上有“性爱·星期五·做爱做的事”等令人尴尬的词语。

  去年年初,乌先生将网易告上朝阳法院,认为网易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0万元。

  网易的代理人表示,网易自从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已经对乌先生照片所在的页面进行了技术屏蔽,使上网用户无法接触到上述内容,没有侵害乌先生的权益,无需赔礼道歉。代理人说,这张图片来源于其他网站,网站已经授权网易使用。这张图片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合法的理念和知识,并未涉及淫秽色情的内容,不可能使乌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

  法官结合证据认定,从163网站上载有的涉案图片与“妈富隆”字样的商标的相对位置观察,网易的目的是以涉案图片推广妈富隆品牌的避孕药品;而乌先生的照片与性爱及避孕药品等元素构成同一画面,足以导致他的社会评价降低。

  最终,朝阳法院认定网易的行为侵害了乌先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判决网易停止使用这张图片,向乌先生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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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广告侵权责任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广告公司的职员参与了广告侵权会怎么判?
行为人若是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广告词侵权问题
你好,可以提供证据材料,及时报警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您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目的呢?
您好,既然合同中没有明确说要缴纳滞纳金,那你可以拒绝缴纳。
你好,你说的情况想主张什么
可将其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供你参考!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先别冲动,约架很可能会让事情更糟,还可能违法。你可以先收集他们说脏话、威胁约架等证据,比如聊天记录。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靠小游戏赚钱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小游戏存在泄露个人信息情况那就有问题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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