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购物券消费42元不找零 工商:这是霸王条款
更新时间:2019-09-15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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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月3日,肖女士在某商场购物获得150元的购物券,次日她便持券去商场购物,选购了42元的物品。当肖女士打算用一张50元的购物券结账时,商场收银员表示,消费42元用50元购物券支付时不能找零,让肖女士再去买点东西凑够50元。无奈,肖女士只得以现金支付。123
1月3日,肖女士在某商场购物获得150元的购物券,次日她便持券去商场购物,选购了42元的物品。当肖女士打算用一张50元的购物券结账时,商场收银员表示,消费42元用50元购物券支付时不能找零,让肖女士再去买点东西凑够50元。无奈,肖女士只得以现金支付。
12315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购物券客观上有“代币券”的功能,商家购物券不找零,甚至“没收”零钱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发放方若强迫消费者消费,则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即便发放购物券的一方写明了不找零,这种单方限制消费行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记者调查了解到,购物券消费问题在市民消费生活中较为普遍,潜规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除了像肖女士遇到的这种购物消费不找零的情形,还有一个问题是发放方单方设置有效期的问题。二者均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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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霸王条款走霸王条款,不给我退钱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