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怀孕9个月的王女士在武康某婚纱影楼拍照以纪念自己孕期的形象,但在向影楼要底片时却碰了一鼻子的灰。据王女士反映,她在网上团购了折扣仅为3.7折的一组摄影照片,里面写着一共拍摄照片60张,精修15张,并送6寸含有15张照片的精修相册和7寸韩式版画一幅,总价148元。作为准妈妈的王女士觉得十分划算,于是毫不犹豫地团购了该组摄影。哪曾想,待王女士在取照片时向商家索要底片,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商家表示底片单买一张要30元,超过15张每张15元,超过30张就优惠些每张8元。王女士认为,一在摄影期间商家未曾告知顾客取片要付底片费;二在该店网上团购说明未明示,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则比平时一般的价格还要贵,也就失去了团购的意义。王女士曾两次找商家协商,但对方坚决表示不同意。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最后,王女士在工商、消保委及媒体的帮助下要回了底片。
现今,去银楼拍照留念越来越普遍,而摄影业也利用自己的优势抱住底片不放借机敛财,成为行业中的潜规则。对此消费者如果遇到王女士这样的问题该如何维权?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拍摄婚纱及艺术照片前,为了避免纠纷,行使取回自己底片的权利,应事先对底片的张数、费用和归属及保存、销毁作好约定,以避免因底片归属而引发争议。一旦发生纠纷,可拨打12315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申请消保委调解,也可向与经营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