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消保委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王某投诉某通信企业欺骗消费者,自己的包月共享流量没用完,却被扣了费,要求通信公司给个说法。
原来王某共有三个同个通信公司的手机号码,办理了包月共享1G的流量包,其中的一个号码又送了4个G的流量。如此一来总共有5个G的流量。一个月下来,其中一个手机用了900M,另一个手机用了200M,总共1G多,离总的流量还远远不到,但却被扣了流量费,他十分不理解,所以拨打了投诉电话,讨个说法。
经工作人员了解,通信公司在共享流量和赠送的流量上,有过约定,其中送的4G流量,是只针对送的那个手机号码,并不能和其他机共享。而王某在使用过程中,用的是另两个手机,那两机相加的流量已经超出了1个G,所以才产生扣费。
在传达了这个解释后,虽然消费者认为规定太死,条款太多,搞得消费者头都晕了。但最终还是得到了消费者的理解,调解得以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