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蒋先生通过12315反映:一个月前其在城南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江淮瑞风汽车,租车费是每天300元,准备带一家人去黄山旅游,但在安徽段高速抛锚,后到安徽当地维修店维修,维修店判定是“水箱老化”所致,租车公司要求让消费者承担所有维修费,消费者觉得不合理,要求工商部门帮助协商。
接到投诉后,越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赶忙与消费者和租车公司联系。租车公司也积极配合处理这一投诉。据消费者反映,其是租车第一天先去了杭州,第二天去黄山,在去黄山的路上出现了车辆故障,发生故障时,其也与租车公司联系过,因出现故障,就在当地修理,因候车时间较长,故其临时改变原定的行程,把车放在当地修理厂,由租车公司派人来开回去。消费者只同意支付一天300元的租车费用,和把汽车油箱加至租车前的水平。而租车公司则认为,消费者还应该承担租车公司派员工去将车开回来,其间发生的员工出差补贴、汽油费和员工从绍兴去安徽某修理厂的汽车车票费及汽车的维修费。在我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经过积极的沟通,双方同意汽车的维修费双方各承担一半,安徽至绍兴这段路程发生的油费由消费者承担(主要考虑到按照合同,交车是应该在绍兴交,就是消费者自己开车回绍兴也会发生费用)。其余费用则由租车公司承担。
越城区消保委提醒:第一,在租车时,要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的、信誉好的汽车租赁公司;第二,要签订正规的租车合同,并且仔细阅读合同的细节及条款,对认为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应与租赁公司协商,进行修改;第三,必须对车由内至外地仔细检查,查看车辆是否存在划痕、损坏等,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或损坏情况,双方必须事先约定,避免无谓损失;第四,取车时,对车辆已行驶公里数、所剩汽油确认清楚,并写进取车单中。第五,问清查明车辆的行驶证、投保、年检等情况,最好能找个有经验的人一同前往,先行试驾,判断有无安全隐患。第六,主动索要收费、押金条等凭证,并当场确认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