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的
消费者周小姐投诉反映:其于近日在上海某外贸服饰批发网站订购总价为500.50元的童装,该网站要求款到发货,于是其就将货款通过“支付宝”汇至该网站。第二天周小姐收到货物时,经过清点,发现少了将近50元的货。当时就与该网站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工作人员将缺失部分货物的原因推脱给快递
公司。但其本人表示收到包裹时,包装完好,没有任何破损。继续与该公司人员交涉,却依旧推脱称正在让快递公司调查,尚未得到结果。
闵行区消保委接诉后即展开协调,据网站工作人员称,该批订单发货时称重8公斤,客户收到货时重量为6公斤。会不会是快递公司那里出了问题,正在请快递公司那边查。
不久,网站工作人员又有回复过来,这回给出了处理意见,其表示实在查不到,公司同意该客户下次订货时再补发缺失的部分童装。经过与周小姐的确认,其已收到网站的上述处理意见的信息,并表示认可此意见。
网络购物虽然便捷,但存在问题不少。众所周知,传统购物时消费者柜台验货,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结清货款,本案中的“款到发货”令消费者周小姐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在此,提示消费者,类似这样的网络购物方式,消费者可以采取“货到付款”的交易形式,由被动变主动来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