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故意少发空发的情况就是明显的可以定义为虚假发货,同时也是涉嫌欺诈,金额超过2000元的可以报警立案。
1、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
“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法。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而是从销售之日计算,即从产品的销售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
2、“换货”的时限规定
“换货”是指产品出售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性能性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要求换同一产品的行为,提出这种要求,一般规定是在产品售出七日内或经三次修理仍不能解决问题,在符合上述条件时提出“换货”要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服务。
3、“修理”的时限规定
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修理的,如果是因生产厂家未提供零配件而导致修理人在九十天内未修理或者未修复的,修理人应在保修的修理状况中写明,消费者凭此记录要求销售人调换同类产品;如果是修理人自已造成的,修理期限超过三十天的,应由修理人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类产品,并承担费用。
1、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8、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这类故意少发空发的情况就是明显的可以定义为虚假发货,同时也是涉嫌欺诈,金额超过2000元的可以报警立案。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店铺少货可以报警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