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林市西苑小区的一位颜姓消费者,于2005年2月13日在家附近一名叫八佰伴的发廊染发。刚开始消费者与老板说是要染黄颜色的,但老板说由于颜女士头发的原来颜色是红色,必须先把红色漂掉,才能染成黄色。因此,颜女士同意漂色、染色。颜女士是在上午十一点多钟到的发廊,染完头发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由于颜女士着急回家做晚饭,染完后没有注意自己的头发就走了,结果,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头发用木梳一梳就折,而颜色也不是那种所要染的黄颜色,头发掉的也很严重到了第二天颜女士就找到发廊,可是得到的回答折发、掉发属于是正常现象,颜色没有染到理想的颜色是因为颜女士的头发原来染过黑色根本就染不上黄色。颜女士在与经营者产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消协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消协立即展开调查了解,证明:消费者所述基本属实,经营者在发现自己失误后,免收了消费者的费用。在染色过程中漂色时间过长,导致消费者折发、掉发。
依照《消法》第11条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300元做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