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二卖,诚意金能否双倍赔偿
更新时间:2019-08-23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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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诚意金不是定金。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一方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
诚意金不是定金。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一方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双重性:一是合同的
担保方式;二是对违约的一方具有惩罚性质。而“诚意金”只是一个商业上的概念,不仅没有定金所需的明确的担保、惩罚性质,甚至在我国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充其量属于
预付款或订金,是买家和开发商之间就
商品房买卖问题达成初步意向的证明。另一方面,你无权要求公司双倍返还诚意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你和公司签订的意向书并没有明确约定“诚意金”为定金,也就无法得到支持。当然,值得提醒的是,常有一些不法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的法律知识欠缺,有意混淆“定金”、“诚意金”,使其一旦违约也能逃避应有的惩罚。为此,作为购房者应区分它们并非同一“金”,在签订
购房合同时应当明确所交款项的性质,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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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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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br/>
(一)双方协商解决;<br/>
(二)申请调解;<br/>
(三)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方式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r/>
(四)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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