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漳州诏安县工商局12315服务台接到诏安县南诏镇某小区以张某为首的29户业主的集体申诉:称该小区楼房的开发商漳州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商品房出售中存在欺诈行为:一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公摊面积所含的具体内容和分摊比率;二是小区楼房二层的平台原为公共用地,现在却被开发商私自出售给住户使用并收取费用,而这些住户将公共用地圈建起来作为自家花园使用,严重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生活,使该小区大部分业主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张某等29户业主请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1)对小区公摊面积进行重新丈量;(2)明确公摊内容和分摊费用;(3)对被个人私自占用的公共用地要恢复原貌,以维护小区住户的合法权益。
诏安县工商局接到申诉后,立即主动联系城建、房管等部门,到该小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经过详细调查和取证,张某等29户居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认定,这是一起小区开发商与住户的权益纠纷案。由于该案涉及面广、权益影响大、争议问题突出,诏安县工商局12315服务台经请示局领导后立即做出决定:(1)立即成立专案调查组负责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取证;(2)整个案件工作的开展由分管局长统一指挥,抽调合同、执法等职能机构的人员配合12315服务台工作,并负责纠纷问题的协调和处理;(3)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部分情绪偏激的消费者的思想工作;(4)及时联系房屋计量单位对公摊面积进行重新丈量,配合城建部门做好对违章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经过工商部门的详细调查、依法评理、耐心说服和教育,房地产开发商终于认识到自身的过错,也表明了改正的诚意。工商部门就开发商存在的过错提出整改要求:(1)要求开发商拆除违章建筑物,恢复原貌;(2)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公摊部分的费用。
经过工商局12315服务台的努力,为该小区144户业主挽回被多收的公摊使用面积费用合计34.5万元。至此,一场持续了数月的小区住户与开发商的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