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家具中的辅料问题

更新时间:2019-09-05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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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9年1月杨女士向奉贤某家具企业定购了一套价值13800元的实木家具。2月28日,厂方送货上了门。但是第二天杨女士打扫卫生时却发现,该家具部分使用的是人造板,当杨女士仔细拿出说明书时,才发现在部分辅料为三聚氢胺板。顿时杨女士觉得上当受骗了。联系厂方

2009年1月杨女士向奉贤某家具企业定购了一套价值13800元的实木家具。2月28日,厂方送货上了门。但是第二天杨女士打扫卫生时却发现,该家具部分使用的是人造板,当杨女士仔细拿出说明书时,才发现在部分辅料为三聚氢胺板。顿时杨女士觉得上当受骗了。联系厂方却称:行业内就是这样的潜规则。为此杨女士向12315进行了投诉。
为了核实情况,奉贤消保委一受理此投诉就要求消费者提供当时的订购凭证。在消费者传真后,确认消费者在订购时已经在单据上明确。即主料:水曲柳实木;辅料:水曲柳夹板。同时标注:无细木工板、无密度板。
那么三聚氢胺板是否属于上述板材的两种,厂方究竟有没有违反当时的约定呢?
奉贤消保委专门咨询了上海市木材检验中心的工作人员,一位陶先生这样答复:细木工板、密度板和三聚氢胺板统称为人造板,而三聚氢胺板既不是细木工板也不是密度板。虽然并没有违背消费者的意愿,但是而根据GB5296.6-2004关于《消费品使用说明》规定之《家具使用说明书》的强制性标准,除了基材之外的一般应使用约定的材料。因此,从这一个方面来说厂方未按销售时的约定进行制作。
以这一点和厂方进行沟通时,他们自然意识到消保委已有确凿的证据,无法糊弄过关,同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当然针对于这起投诉的的调解工作也就迎刃而解了。
看似一个简单的案例却因为双方对木材知识的不对称、不公开,致使家具厂方想蒙混过关。所以凡事弄个清楚,搞个明白,钻研业务就要从每一起的投诉做起,这样才能突破消保委“不分责任,两边平息”的工作瓶颈。力争做到明责任,清主次,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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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定实木家具合同
你好,是何种合同类型?合同约定内容是什么
实木家具问题
  消费欺诈,顾名思义,是存在于消费领域的欺诈行为。消费欺诈,是不法商人推销其产品和服务的一种低劣手段,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从而攫取高额利润。对消费者而言,消费欺诈严重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不能通过交易行为获得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经济秩序而言,利用欺诈手段推销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品质低劣、价格便宜,不法经营者利用欺诈手段恶意抢占市场份额,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你可以说一下案情,给你具体分析
你好,稍后可以具体沟通案情,给出具体方案
你好,需要起诉的话根据案件的管辖,我们都是可以处理
廖天军律师
廖天军律师
昨天23:35
您好,出借,出租,出售账号给他人,一般对方拿去实施诈骗,现在要有3个账户才达到立案标准。
赵冠南律师
赵冠南律师
昨天23:08
像这类型的诈骗确定清楚情况之后就是可以通过方式去维权,但是不要继续给钱需要时间了解,你有时间可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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