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克旗新地乡农民赵某在本村一家商店中购买了一箱“女式啤”饮料。2005年的阴历正月初三中午,全家人畅饮“女式啤”。喝掉几瓶后,欲再启一瓶时,赵某发现这瓶“女式啤”饮料中竟有两只死老鼠,全家人都惊呆了,随后恶心呕吐。赵某从瓶子的标签上看出,这“女式啤”饮料生产地址是松山区某饮料厂。赵某再与厂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3月24日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调查了解时,经营者承认由于对商品质检失误给消费者造成侵害,经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协调,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赵某精神和经济损失3000元。
案例点评 :
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净。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大事。生产企业视食品质量为儿戏,是对法律的藐视,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践踏。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此案中,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联合新闻媒体对案件的调节的过程进行全面报道。所起作用有二,其一是对不法的经营者一种震慑作用;其二是对消费者的消费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