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逾期,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9-09-03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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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王某在外打工,春节将近,购买了一台纯平27英寸彩电带回家过年,交由某铁路运输企业运回自己的家乡A市,铁路部门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政策和王某约定2003年1月28日前将彩电A市铁路货运中心,到时王某到那提货,但是到了3月3日都还没有见到彩电的
王某在外打工,春节将近,购买了一台纯平27英寸彩电带回家过年,交由某铁路运输企业运回自己的家乡A市,铁路部门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政策和王某约定2003年1月28日前将彩电A市铁路货运中心,到时王某到那提货,但是到了3月3日都还没有见到彩电的踪影,王某为此几次推迟外出打工,期间多次催促,但铁路方总说春运期间铁路运输繁忙、运输压力大,延迟一段时间可以运到。王某要求铁路运输部门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铁路方面说自己从事的是公益事业,无违约责任一说。问:铁路运输企业未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运到目的地,依法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要明确的是铁路运输企业和王某达成的运输彩电的协议是一个由铁路运输合同,而不是所谓的公益事业(虽然铁路部门所从事的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具有公共性质,但是铁路运输企业却是一个自负盈亏、自我经营的市场主体)。
《铁路法》第11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铁路运输合同是指铁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铁路运输费用的合同。作为运输合同的一种,还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如果违约的话,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16条就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全国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因此本案的托运人王某有权依法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支付违约金,并有权依据铁路法第16条的规定,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的损失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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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在运输途中被卸货,如何索赔?
货损、货差有何赔偿 铁路对货物运输过程发生货物数量上的差错或质量上的损坏,将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对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如属铁路责任,将由铁路按货物是否投保运输险;申
货损、货差有何赔偿
铁路对货物运输过程发生货物数量上的差错或质量上的损坏,将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对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如属铁路责任,将由铁路按货物是否投保运输险;申报保价运输和末申报以上二项作业等三种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赔偿。
铁路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铁路应对承担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制;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对保价货物的赔偿
保价货物的赔偿工作应遵守主动,迅速正确,合理平等的原则,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要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书的次日起到填发“保价货物赔偿通知书”时止,款额在3000元以下的,为10天,款额超过3000元未满50000元的为20天,5万元以上的为30天
最新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货物运输合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承运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在处理委托事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