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发票可获雪碧 消费者对此提出索赔

更新时间:2019-08-26 01: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餐厅收银人员在胡女士结账时,告诉其如果不要发票可免费获得价值10元的雪碧一瓶,选择了雪碧的胡女士在事后开始为自己“贪图国家便宜”的行为感到不安。2008年10月28日上午,胡女士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餐厅侵害其权利,索要精神损失费1万元。

 餐厅收银人员在胡女士结账时,告诉其如果不要发票可免费获得价值10元的雪碧一瓶,选择了雪碧的胡女士在事后开始为自己“贪图国家便宜”的行为感到不安。2008年10月28日上午,胡女士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餐厅侵害其权利,索要精神损失费1万元。

  胡女士在庭审时称,2008年10月8日自己在北京巴云舫川菜店消费100余元,结账时询问餐厅收银人员是否有优惠活动,最后得知如果不索取发票即可获得一大瓶价值10元的雪碧。自己在欣然接受的同时,要求餐厅为其开具收据,但餐厅表示因胡女士已要了雪碧,收据不能再换取发票,于是便在收据上注明了“此票已开”的字样。

  胡女士认为,消费者索要发票既是报销所需,也是监督国家税收的需要。这既是公民应尽的一项义务,也是一项权利,并且都应是无偿的。而餐厅赠送雪碧不开发票的行为,剥夺了她的权利。

  餐厅的负责人傅女士则向法官表示,事后餐厅已经为胡女士开具了正式发票,但其一直没有前来索取。即使没开发票,违反的也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胡女士依常理也应去税务部门举报,而不应起诉到法院向餐厅要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其举动有炒作和贪图便宜之嫌。

  面对质疑,胡女士称,不要求餐厅出具发票而换取一瓶雪碧确实是本人自愿的选择,不是餐厅强加,但这是餐厅出的一项可能剥夺其相关权利的选择题,并最终导致其成为了一个“贪图国家便宜”的人,让自己的名誉和心灵受到伤害,影响了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此外,餐厅声称已为其开具发票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因为该发票的开具时间是自己起诉后的第二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消费者要求索赔
一、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什么 1、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2、
消费者向厂家索赔后可以再向卖家索赔吗
消费者维权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比如在网上交易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商标的,可依法向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应如何索赔?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您这边伤的怎么样?有做伤情鉴定吗?
余长霄律师
余长霄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双方是否就此事进行过协商
李波律师
李波律师
12分钟前
具体继承案情、争议及你的诉求是?
法律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22分钟前
建议先保留交易凭证,尝试联系顾客协商补款,若无果可考虑报警或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王畅律师
王畅律师
28分钟前
@@您好,如上问题,稍后和您沟通!!!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