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8年6月,官渡口镇楠木圆村四组村民李某托人从宜昌县刘家河镇购进塑装高瓶某啤酒5件,该批啤酒由英博某啤酒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制造。7月7日,李某拿取摆放在地上未售完的啤酒时,不慎碰倒一瓶啤酒,当即发生爆瓶事故,伤及面部,血流满面。经巴东县中医院诊断为:左额及上脸皮肤裂伤;左眼球穿通伤左眼球损伤严重,可能出现失明,建议其转院治疗。7月8日至17日,李在恩施洲人民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1146.85元。出院时,州中心医院诊断证明建议:出院后继续治疗;2009年6月进一步复诊;需二期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所需费用约35000.00元。7月31日,受害人李言祝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
处理结果:官渡口分局接到州12315中心指令后,迅速到事故发生地进行调查取证,并给英博某啤酒湖北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应诉通知书。9月9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因赔偿分歧较大,调解失败,双方约定并要求由工商部门组织第二次调解。10月10日,官渡口分局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达成了协议:由英博某啤酒湖北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李言祝医疗费10000元;待李言祝治疗结束后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由英博某啤酒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家标准进行协商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