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小区旧房改造变了味?
更新时间:2019-09-0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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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卖房,要求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却不签协议题记政府统一对旧房进行改造旨在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建设和谐社会。近日本报山西记者站接到群众反映,山西省太原市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公司)在和平南路进行太化新光第
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卖房,要求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却不签协议——
题记
政府统一对旧房进行改造旨在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建设和谐社会。近日本报山西记者站接到群众反映,山西省太原市太化集团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公司)在和平南路进行太化新光第三小区的
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将拆迁户的安置放在首位,将未打地基的A座高层住宅楼对外预售卖了出去。一些购房者反映,太化公司要求购房者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房屋售价每平方米3200元起 (每高一层加40元),一层、二层的底商则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对外预售。让购房者不放心的是,太化公司没有与他们签订正式合同。
投诉
收全款卖房没签协议
4月25日,太原市的张先生向本报山西记者站反映,今年4月份,他在太原和平南路的新光第三小区以每平方米3400元的价格买了A座高层住宅楼的一套房子,当时他觉得这里的房子比较便宜,售楼处的人向他承诺各种证件都能办下来。张先生说,买房后半个多月,他顺路经过这里,意外地发现售楼处关门了。张先生急忙来到新光第三小区的建筑工地,建筑工地的人说不知道情况,让他找太化公司。张先生说,他到太化公司咨询时,对方称这是政府工程,肯定能办下各种证件,让他不要着急,慢慢等就行。
一些购买了新光第三小区A座高层住宅楼的购房者告诉记者,太化公司要求他们一次性付清房款,“我们是因为相信这是旧房改造工程才买这里的房子的。付清房款后,开发公司没有跟我们签订正式的合同或者协议”。
调查
尚未开工楼已卖完
5月5日,记者来到太原市和平南路太化新光第三小区的售楼处,这里空无一人。一位在附近住的老大爷说,这个售楼处的人在卖完房子后就撤了,当时卖房只用了两三天的时间。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工地上,在工地值班室里,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了相关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A座楼现在还没盖,具体是什么原因未开工,对方未加解释,只是说肯定会盖的,具体时间不清楚。
当天下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咨询了太化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现在房子已经卖完了,工程马上会开工,至于购房协议公司肯定会签订,而且一定会把各种合法手续尽快完善。当记者问及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手续时,这位工作人员未正面回答,只是说公司正在办理中。当记者表明身份要求采访相关负责人时,对方称领导不在,便挂断了电话。
观点
该项目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5月7日,记者从太原市房地局监察大队了解到,他们已经接到群众举报,对太化公司新光第三小区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发布了公示。记者在太原市房地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关于对太化集团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预售的公示》(第2008023号),其中指出,“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经举报发现,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和平南路92号进行太化新光第三小区的旧房改造项目,规划总用地2.45公顷,规划住房874户,
建筑面积74096平方米。该公司在城建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已开始预售该项目A座楼,据称目前已基本预售完毕,且未与购房者签订协议。经核实,该开发公司要求购房者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房屋售价每平方米3200元起(每高一层加40元),一层、二层的底商则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对外预售。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
在公示中,太原市房地局监察大队指出,“政府统一对旧房进行改造旨在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建设和谐社会。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违规预售,而且订立霸王条款要求购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这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可能会加剧各种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扰乱破坏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秩序,更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
提醒
购房者可凭购房手续举报[page]
太原市房地局监察大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购房者可以凭购房手续到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监察大队将尽全力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察大队提醒消费者,切勿购买手续不齐全的商品房。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他们下发通知已经有半个多月了,太化公司至今仍没有来房地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太化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他们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此案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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