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培奶粉致孩子发烧 负责人不见实物便称奶粉没问题

更新时间:2019-08-06 19: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10年7月26日,维权网接到广东东莞桥头镇刘先生的投诉。刘先生称自己购买的雅培奶粉在给孩子食用后,孩子出现了发烧和肚泻的现象。

  2010年7月26日,维权网接到广东东莞桥头镇刘先生的投诉。刘先生称自己购买的雅培奶粉在给孩子食用后,孩子出现了发烧和肚泻的现象。

  食用雅培奶粉后宝宝出现发烧症状

  刘先生称,自己于2010年7月24日在当地的妇婴店购买了6盒3段雅培奶粉,给两岁的孩子食用。食用的当天晚上孩子就出现腹泻,之后还发烧,第二天早上退烧后;当天午睡的时候却再次发烧,并且腹泻不断。

  就此情况,刘先生反映到妇婴用品店,而商家说只可以退货。

  雅培方面不经检测便称不是奶粉问题

  维权网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雅培售后。售后回复称会与消费者沟通并给本网答复,而至今本网仍没有收到雅培方面的回复。

  编辑再次联系消费者刘先生得知,雅培方面与消费者已经取得了联系,但消费者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不满意。刘先生称,他接到雅培方面负责人的电话,但负责人只是听了听其口头的叙述便称不是奶粉的问题。

  而在联系的过程中,雅培方面一直没有提到鉴定或赔偿的事宜,称不是奶粉问题后便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这种说法显然让人难以信服。

  刘先生称自己的宝宝以前食用的是其他品牌的奶粉,一直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而现在他已经不敢再让孩子食用雅培奶粉。

  雅培奶粉投诉频频

  编辑在搜索引擎中搜索“雅培”二字,发现有很多关于雅培奶粉被投诉的报道。《雅培奶粉惊现数条虫,三龄童食后感染霉菌》、《雅培有蚊香、美素力澳优奶粉现黑色颗粒》等报道已是媒体关注的热点。而食用雅培奶粉出现状况的不仅刘先生的宝宝一个,我们在网上也看到了很多相关投诉。

  网上投诉案例:武汉消费者刘女士反映,2008年6月23日,她在武汉某母婴用品店购买奶粉时,销售员说宝宝可以吃雅培的3段奶粉,还有“买三送一”的活动。6月23日,宝宝食用后,却出现发烧、不吃东西的症状;6月25日医院诊断为咽炎,挂了两天水后,情况有所好转;6月29日宝宝出现了呕吐、拉水样大便的症状,医生诊断是肠炎,并说是因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引起的。宝宝的外婆说可能是奶粉问题,因为冲调奶粉时,奶粉很黄,宝宝也不愿喝。刘女士查看奶粉的生产日期时,发现两袋是2009年1月到期,开的一袋是2009年3月到期,喝完那袋的有效期无从考证。7月1日,刘女士给宝宝换喂其他奶粉后,宝宝的腹泻有了很大的改善,一晚上没拉肚子,但刘女士称宝宝的体质已经受到了很大伤害,经常感冒发烧。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page]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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